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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鄂人职管[2004]13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局、食品药品监督h管理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3]20号)及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4]2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0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200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科目为: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四个科目。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它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成绩管理及考试信息管理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见附件3:
四、考务日程安排
(一) 报名时间:2004年5月10日~5月21日
(二) 考试时间:
2004年10月16日:
上午0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2004年10月17日:
上午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三)2004年6月4日前,各地将报名数据库及试卷预订单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五、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一)老考生
已参加过上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四科的考生,只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可复印,A4幅面),凭档案号直接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老考生采取人工录入方式采集报名信息,报名时应注意核对老考生的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注意事项:老考生在填表时一定要准确填写自己的档案号)
(二)新考生
初次参加考试的人员,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可复印,A4幅面),填涂报名信息卡,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原件,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资格审查及报名手续。新考生可采取人工录入或读卡方式采集报名信息。
中央在鄂单位、在鄂驻军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六、考试报名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鄂价费字[2001]91号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50元。
(摘编自湖北人事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