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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在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岗位工作的年限。根据相关规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报考人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这意味着如果你之前从事过与药学、中药学无关的工作,那么这段时间不会被计算在工作年限内。
此外,国外工作经历也不计算为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只有在国内从事相关专业岗位工作的年限才会被计算。
如果你取得了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的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后通过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方式取得了进一步的学历,那么你可以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
但需要注意的是,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可以累计。
总之,执业药师工作年限的计算方法和规定主要包括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国外工作经历不计算、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等。只有在国内从事相关专业岗位工作的年限才会被计算,并且需要满足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