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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报考工作年限的计算方法是以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报考人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国外工作经历不计算为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如果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可累计。
需要注意的是,连续取得学历的情况下,工作年限只能从全日制本(专)科毕业年开始算起。如果存在中断年限,则工作年限可以从中断年限结束后的毕业年算起。对于非药学、非中药学专业的工作经历,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总之,执业药师报考工作年限的计算方法较为复杂,需要根据个人的学历和工作经历进行具体分析。考生在报考前应仔细核对自己的情况,并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计算,以确保符合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