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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制度规定》第九条,浙江执业药师报名条件如下:
1. 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
2. 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
3. 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 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 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从2019年开始,相关专业比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在报考条件上要求“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即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取得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取得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参加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且有部分科目合格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不包括免两科的考生),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四年一个周期顺延至2021年。
以上为浙江执业药师报名条件的详细介绍。请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规定准备相关材料并按时报名参加考试。祝各位考生顺利通过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