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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执业药师协会发布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通知中对2023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对象、培训科目、培训方式及时间内容等内容进行了具体说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执业药师协会发布的上述通知原文如下:
全区各有关单位,全体执(从)业药师:
根据国家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和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国药监人〔2019]12号),为全面落实我区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切实提高执(从)业药师药学服务能力,有力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现就2023年度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培训原则
全面贯彻国家卫生健康方针政策,落实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大纲》规定要求,以科技进步为导向,注重科学性,突出针对性,强化实用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重在实效的原则,不断强化执业药师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和执业能力,努力为新疆2500万各族群众提供科学精准的药学服务。
二、培训对象及培训科目
凡2022年以前参加全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包括补考)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经过认定的从业药师,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根据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新药监药[2021]39号),从业药师执业资格期限顺延至2025年12月31日。
培训科目分为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两大部分,共90学时3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60学时20学分;公需科目30学时10学分。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均为必修科目。
三、培训方式及时间安排
采取网上远程培训和面授培训两种方式。
(一)网上远程培训
网上远程培训由北京金航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新疆飞天伟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学员可选择其中1家施教机构进行继续教育。
网上培训时间从2023年3月1日上午10:00开始。
报名交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24时。网上培训学习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24时。
(二)面授培训
面授培训由新疆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四、培训费用及学分补修
2023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费每人每年165元。
可以补修2019、2020、2021、2022年度的学分。
补修2021、2022年度公需科目学分的前提是已经获得该年度专业科目学分,否则,必须同时补修专业科目学分。
2021、2022年度专业科目学分在哪个施教机构获得,就在哪个施教机构补修公需科目学分。
2023年度面授培训费每人每期205元,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费用。
五、培训平台及特别提示
网上远程培训统一在新疆执业药师协会网站(网址:www.xizyysxh.cn)进行,登录后根据提示选择施教机构,然后选课交费学习,考试合格分别授予相应学分。
特别提示:
1.所选课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可反复学习、考试,直至通过。逾期未完成学习、考试的不赋予学分。
2.报名交费当年有效,逾期未完成学习考试的学费不退。
3.两个施教机构都有课件试听试看,可在比较后再确定选择哪个施教机构。特别强调的是一旦交纳培训费用,则不得重新选择施教机构。
4.课件设置有数分钟试看视频或相关介绍,可在试看后再行选课。
5.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都是必修科目,在专业科目课件和公需科目课件选择完成提交后,才能在线交费。
6.为了便于继续教育质量评估,每个课件都有“课程评价”,请大家认真填写。
7.有以下情况的可直接授予学分:本年度参加援外或在和田、喀什、克州、阿克苏驻村工作6个月以上的执业药师;正在参加药学、中药学专业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的执业药师。
援外或南疆“四地州”驻村的,可在本人继续教育管理中心点击“学分认定”,再点击“南疆四地州驻村”,选择年度后上传派出、派入单位证明。
参加学历提升教育的,可在本人继续教育管理中心点击“学分认定”,再点击“学历提升”,选择年度后上传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联系电话:0991-4336395、433628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执业药师协会
2023年2月23日
温馨提示:为了提前获取2023年新疆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考试、证书领取等重要时间节点信息,考生可以使用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功能,届时环球网校会以短信形式免费通知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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