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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制度规定》第九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获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职位的工作时间满4年;
2、获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职位的工作时间满2年;
3、获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职位的工作时间满1年;
4、获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获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对应的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职位工作年限相对应的增加1年。
报考条件很重要,大家一定要仔细检查自己是否具备考试资格。
什么是执业药师的免考政策?依据《考试办法》第四条,符合《制度规定》报名条件,遵从国家相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能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要求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学科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能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要求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学科的考试。
执业药师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结束日期是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报考人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国外工作经历不计算为报名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报名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名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多于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可累计。
执业药师考试报名要备好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白底电子照片、效期之内的身份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工作证明、学历证明等,具体以各省份的要求为准,考生要做好充分的准备。
在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其他基础信息填错时,未缴费的考生,可自行修改。已缴费的考生,在报考期间,将有误的报名表打印并在相应位置标注修改,联系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将在一个工作日之内修改完成,考生自行上系统查看修改结果,如果修改未成功请尽快拨打当地业务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