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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环球网校执业药师教研团队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药事管理与法规》易混考点:保健食品的界定,通过对比学习相似易混考点,可以帮助大家归类记忆,深入理解。
保健食品的界定
保健食品与食品、药品区别表 | |||
项目 | 食品 | 保健食品 | 药品 |
概念 | 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 即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是指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 |
用途 |
提供营养,维持人体正常新陈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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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舷主要用予特定人群调节机体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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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予临床上治疗疾病,以及疾病的预防和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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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标识 | 营养成分含量 | 具有特定保健功能 |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
原料特点 |
富含营养成分,无毒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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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含活性成分,在规定的用量下无毒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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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含活性成分,允许在规定用量下有一定毒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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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态 |
普通食品的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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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食品的形态,也可以使用片剂、胶囊等特殊剂型 |
药品具有特定剂型:片剂、胶囊、针剂、微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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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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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饮用无规定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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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饮用有规定用量 | 多种给药途径,有规定用量 |
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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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 | 审批或备案 | 审批 |
针对性练习
关于保健食品的说法,错误的是
A.适用于特定人群,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作用
B.声称保健功能的,应当具有科学依据
C.《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D.《可以声称对疾病有一定程度的预防治疗作用
查看答案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 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应当具有科学依据。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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