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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易混考点:个例药品不良反应

环球网校·2019-07-23 10:28:22浏览72 收藏7
摘要 《药事管理与法规》是2019年执业药师考试(西药师)必考科目之一,大家在复习时应该特别关注药事管理与法规重点知识。环球网校执业药师频道为大家带来2019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易混考点:个例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部门与时限,请大家务必认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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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环球网校执业药师教研团队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药事管理与法规》易混考点:个例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部门与时限,通过对比学习相似易混考点,可以帮助大家归类记忆,深入理解。

个例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部门与时限

报告主体 报告时限 不良检测机构审核评价时间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
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15日内”报告
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自收到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
死亡病例须“立即报告”
死亡病例调查自收到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报“同级药监部门和卫生部门”、上一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
 
其他药品不良反应“30日内”报告
其他报告应当在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
个人
新的或者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①经治医师报告;②可以向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报告;③当地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

以上就是针对《药事管理与法规》重点、易混考点“个例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部门与时限”整理的内容,希望大家在备考执业药师的过程中能够对该考点认真复习。更多2019执业药师考试易混易错点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免费下载!环球网校还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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