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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执业药师《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讲义及例题:第一章

环球网校·2019-07-03 09:28:25浏览167 收藏66
摘要 《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是2019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试科目之一,目前2019执业药师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考试大纲及教材都已公布,环球网校执业药师频道为大家带来2019执业药师《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讲义及例题: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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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2019执业药师《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的时间安排不仅取决于考生的自身因素,也与2019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考试时间等息息相关。目前2019执业药师考试暂未发布考试公告,为了帮助大家获取考试信息,环球网校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使用该服务后即可免费收到各省2019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考试时间等信息。有助于大家实时修改复习计划。下面为大家带来“2019执业药师《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讲义及例题:第一章”内容。

第一章 中医基础理论

第一节 中医学的基本特点

一、整体观念

(一)整体观念的概念

人与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之间联系性和统一性的学术思想。

(二)整体观念的内容

1.人是一个有机的整体

(1)五脏一体观 人体以五脏为中心。

(2)形神一体观

(3)物质与功能一体观 脏腑、经络、精气血津液与其相关的生理功能活动密切相关、协调统一。

2.人与自然环境的统一性

3.人与社会环境的统一性

每个人与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法律、人际关系、婚姻等社会因素密切相关。

二、辨证论治

症证病

(一)症、证、病的概念

症,指疾病的外在表现,即症状。

病,即疾病的简称,指有特定的致病因素、发病规律和病理演变的异常病变过程,具有特定的症状和体征。

证,是机体在疾病发展过程中某一阶段的病理概括,包括病变的部位、原因、性质,以及邪正关系,能够反映出疾病发展过程中某一阶段的病理变化的本质。

(二)辨证与论治的概念

辨证论治,是中医学认识疾病和治疗疾病的基本原则。所谓“辨证”,就是将四诊(望、闻、问、切)所收集的资料、症状和体征,通过分析、综合,辨清疾病的原因、性质、部位,以及邪正之间的关系,从而概括、判断为某种性质的证的过程。所谓“论治”,亦称“施治”,则是根据辨证分析的结果,确定相应的治疗原则和治疗方法。辨证是决定治疗的前提和依据,论治则是治疗疾病的手段和方法。

1.辨病与辨证的关系

中医临床认识和治疗疾病,是既辨病又辨证,并通过辨证而进一步认识疾病。例如感冒是一种疾病,临床可见恶寒、发热、头身疼痛等症状,病属在表,但由于致病因素和机体反应的不同,则又常表现为风寒感冒和风热感冒两种不同的证。只有把感冒所表现的“证”是属于风寒还是属于风热辨别清楚,才能确定选用辛温解表或是辛凉解表方法,给予适当的治疗。

2.“同病异治”与“异病同治” 执业药师QQ群:476367868 执业药师精准面授押题购买联系QQ:983679100

“同病异治”,是指同一种疾病,由于发病的时间、地区及患者机体的反应不同,或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所表现的证不同,因而治法就各异。“异病同治”,则是指不同的疾病,在其发展过程中,由于出现了相同的病机,因而也可以采用同一种方法来治疗。由此可见,中医治病主要不是着眼于“病”的异同,而是着眼于“证”的区别。“证同治亦同,证异治亦异”即是“同病异治”或“异病同治”的依据。

第二节 阴阳学说

一、阴阳的属性

阴阳,是对自然界相互关联的某些事物和现象对立双方属性的概括,即含有对立统一的概念。

以天地而言,则“天为阳,地为阴”,由于天气轻清在上故属阳,地气重浊在下故属阴;以水火而言,则“水为阴,火为阳”,由于水性寒而润下故属阴,火性热而炎上故属阳;以动静而言,则“静者为阴,动者为阳”;以物质的运动变化而言,则“阳化气,阴成形”,即是指当某一物质出现蒸腾气化的运动状态时则属阳的功能,出现凝聚成形的运动状态时则属阴的功能。

一般来说,凡是剧烈运动的、外向的、上升的、温热的、明亮的,或属于功能方面的皆为阳;相对静止的、内守的、下降的、寒冷的、晦暗的,或属于有形的物质方面的皆属于阴。阴和阳的相对属性引入于医学领域,即把对于人体具有推动、温煦、兴奋等作用的物质和功能,统属于阳;对于人体具有凝聚、滋润、抑制等作用的物质和功能,统属于阴。

事物的阴阳属性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白天的上午与下午相对而言,则上午为阳中之阳,下午为阳中之阴;夜晚的前半夜与后半夜相对而言,则前半夜为阴中之阴,后半夜为阴中之阳。其二,阴阳的相互转化性,即在一定条件下,阴阳可以发生相互转化,阴可以转化为阳,阳也可以转化为阴。

二、阴阳的相互关系

(一)阴阳的对立制约

阴阳对立,即阴阳相反。阴阳学说认为,自然界一切事物或现象都存在着相互对立、相反相成的阴阳两个方面,如上与下,左与右,天与地,动与静,出与入,升与降,昼与夜,明与暗,寒与热,水与火等。

阴阳制约,即阴阳相互抑制、相互约束,主要体现在阴阳相互消长的过程之中。

(二)阴阳的互根互用

阴阳互根互用,是指事物或现象中相互对立的阴阳两个方面,具有相互依存、相互为用的关系,又称“阴阳相成”。

阴阳互根,即阴阳相互依存关系。阴和阳任何一方都不能脱离另一方而单独存在。每一方都以其相对另一方的存在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和条件。

阴阳互用,即阴阳相互资生、相互促进的关系。阴阳在相互依存的基础上,还体现为相互资生、相互促进的过程。即所谓“阳根于阴,阴根于阳,无阳则阴无以生,无阴则阳无以化”。

阴阳的互根互用,是阴阳转化的内在根据。

(三)阴阳的消长平衡

阴阳的消长平衡,是事物运动变化的量变形式。消,即减少、消耗;长,即增多、增加。阴阳消长的基本形式为:此消彼长,包括阴消阳长和阳消阴长;此长彼消,包括阳长阴消和阴长阳消;此消彼消和此长彼长,即阴或阳的一方消耗太过,导致另一方的减少;或阴或阳的一方增多,导致另一方增加。

阴阳学说认为,事物对立的双方不是处于静止和不变的状态,而是始终处于不断的运动变化之中。在一定限度、一定时间内“阴消阳长”“阳消阴长”维持着相对的平衡。

如以四时气候变化而言,从冬至春及夏,气候从寒冷逐渐转暖变热,即是“阴消阳长”的过程。由夏至秋及冬,气候由炎热逐渐转凉变寒,即是“阳消阴长”的过程。四时气候的变迁,寒暑的更易,实际上即是反映了自然界阴阳消长的过程,其中虽有“阴消阳长”“阴长阳消”的不同变化,但从一年的总体来说,还是处于相对的动态平衡。

再以人体的生理功能而言,白天阳盛,故以兴奋为主;黑夜阴盛,故以抑制为主。子夜阳生,日中阳气隆,机体的生理功能由抑制逐渐转向兴奋,即是“阴消阳长”的过程;日中至黄昏,阳气渐衰,阴气渐盛,机体的生理功能也从兴奋逐渐转向抑制,即是“阳消阴长”的过程。因此,人体在正常生理状态下,阴阳两个对立着的方面,也不是各不相关地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

如物质与功能之间、兴奋与抑制的转化过程,都是处在互相制约、互相消长的动态变化之中的。如果某种原因破坏了阴阳的相对平衡,出现了偏盛偏衰的现象,就属于病理状态。由此可见,阴阳消长既可以用来说明人体的生理变化,又可用以分析病理变化,但两者在程度和性质上是有区别的。

阴阳的消长平衡,符合事物运动规律,即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消长是绝对的,平衡是相对的。在绝对运动之中包含着相对的静止,在相对的静止之中又蕴藏着绝对的运动;在绝对的消长之中维持着相对的平衡,在相对的平衡之中又存在着绝对的消长。事物就是在绝对的运动和相对的静止、绝对的消长和相对的平衡之中生化不息、发生和发展着的。

虽然,阴阳的消长是绝对的,平衡是相对的,但是绝不能忽视相对动态平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因为只有不断地消长和不断地平衡,才能推动事物的正常发展,对人体来说也才能维持正常的生命活动。如果只有“阴消阳长”而无“阳消阴长”,或只有“阳消阴长”而无“阴消阳长”,就是破坏了阴阳的相对平衡,导致阴阳的消长失调,形成阴或阳的偏盛或偏衰,对人体来说,也就是病理状态,即“阴胜则阳病,阳胜则阴病。”

(四)阴阳的相互转化

阴阳转化是指在一定的条件下,阴或阳可以各自向其相反方向转化的运动变化形式,即由阴转阳、由阳转阴。阴阳相互转化的条件,一般都表现在事物变化的“物极”阶段。如果说“阴阳消长”是一个量变过程的话,则阴阳转化便是在量变基础上的质变。

阴阳对立双方之所以能够相互转化,是因为对立的双方已相互存在着向其对立面转化的因素,即存在着阴阳依存的关系,这就是事物转化的内在根据。如果没有这种内在根据,事物就不可能发生转化。另一方面,事物的转化,必须具备一定的外部条件,如果事物有转化的内在根据,而没有外部条件,那么也不能转化。事物转化的条件是各种各样的,随着事物的不同,其促进转化的内部和外部条件也各不相同。

阴阳的消长(量变)和转化(质变)是事物发展变化全过程中密不可分的两个阶段,阴阳的消长是转化的前提,而阴阳的转化则是消长发展的结果。

“重阴必阳,

重阳必阴”

“寒极生热,

热极生寒”

“寒甚生热,

热甚生寒”

三、阴阳学说的临床应用

阴阳学说,贯穿在中医学理论体系的各个方面,用来说明人体的组织结构、生理功能、疾病的发生发展规律,并指导着临床诊断和治疗。

(一)在疾病诊断中的应用

中医学认为,人体的正常生命活动是阴阳两个方面保持着对立统一的协调关系的结果。疾病发生、发展和变化的根本原因在于阴阳失调,所以任何疾病,尽管它的临床表现错综复杂,千变万化,但都可用阴或阳来加以概括辨析而运用于疾病的诊断辨证之中。

在诊法方面,用阴阳的属性来分析四诊收集到的临床症状和体征。如以色泽的明暗分阴阳,鲜明者为病在阳分,晦暗者为病在阴分。以声息的动态分阴阳属性,语声高亢洪亮、多言而躁动者,多属实、属热,为阳;语声低微无力、少言而沉静者,多属虚、属寒,为阴;呼吸微弱,声低气怯,多属于阴证;呼吸有力,声高气粗,多属于阳证。以脉象部位分阴阳,则寸为阳,尺为阴;以至数分,则数者为阳,迟者为阴;以形态分,则浮大洪滑为阳,沉小细涩为阴。

临床辨证时,首先要分清阴阳,才能抓住疾病的本质,做到执简驭繁。阴阳是八纲辨证的总纲,表证、实证、热证属于阳证,里证、虚证、寒证属于阴证。外科病症中的阴证、阳证,又有特殊的含义。属于阳证类型的疾病,如疖、痈、丹毒、脓肿等,表现为红、肿、热、痛等症状;属于阴证类型疾病,如结核性感染、肿瘤等,表现为苍白、平塌、不热、麻木、不痛或隐痛等症状。

(二)在疾病治疗中的应用

治疗的基本原则是调整阴阳,即补其不足,泻其有余,恢复阴阳的相对平衡。阴阳学说用以指导疾病的治疗,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确定治疗原则,二是归纳药物的性能。

1.确定治疗原则

阴阳失调的基本病机是阴阳偏盛和阴阳偏衰。阴阳偏盛,又称“阴阳偏胜”,即阴或阳的过盛有余,为邪气有余之实证。阴阳偏盛的治疗原则是“损其有余”“实则泻之”。

阳盛则热属实热证,宜用寒凉药以制其阳,治热以寒,即“热者寒之”。阴盛则寒属实寒证,宜用温热药以制其阴,治寒以热,即“寒者热之”。若其相对一方出现偏衰时,则当兼顾其不足,配合以扶阳或益阴之法。

阴阳偏衰,即阴或阳的虚损不足,或为阴虚,或为阳虚。阴阳偏衰的治疗原则是“补其不足”“虚则补之”。阴虚不能制阳而致阳亢者,属虚热证,一般不能用寒凉药直折其热,须用“壮水之主,以制阳光”,即用滋阴壮水之法以抑制阳亢火盛,这种治疗原则亦称为“阳病治阴”。若阳虚不能制阴而造成阴盛者,属虚寒证,不宜用辛温发散药以散阴寒,须用“益火之源,以消阴翳”,即扶阳益火之法,以消退阴盛,这种治疗原则也称为“阴病治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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