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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津市场监管人〔2018〕38号
天津市执业药师注册信息公告
(2018年10月)
依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药管人〔2000〕156号)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食药监人函〔2008〕1号)规定的有关条件和程序,经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本市陈令等387人符合执业药师注册的法定条件,予以注册并发给《执业药师注册证》。
特此公告。
201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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