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广元市执业药师再次注册办理指南
办理地点:广元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市食药局窗口(广元市万缘新区玉潭路50号)
窗口电话:(0839)5572119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预约办理或网上原件核验后窗口办理
网上办事大厅: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gys.sczwfw.gov.cn/
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http://zyys.sfda.gov.cn)
办事指南获取方式:
B区大厅各楼梯口侧触摸屏、各窗口多功能服务仪
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gys.sczwfw.gov.cn/
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http://zyys.sfda.gov.cn)
扫码关注“广元市政务服务中心”公众号点击“微信办事”
监督及政务热线电话:12345 (0839)5572233
获取结果方式:现场取件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的申请、审查、决定。
二、设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2004年6月29日)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第355项“执业药师注册”。
三、申请条件
持证者须在《执业药师注册证》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四、申请资料
执业药师再次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持证者须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再次注册手续。超过期限,不办理再次注册手续的人员,其《执业药师注册证》自动失效,并不能再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执业药师注册期满后须再次注册的,需提供连续三年的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证,如注册单位发生变化的须提供新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药品生产、医疗机构许可证加盖鲜章)。
1、《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http://zyys.sfda.gov.cn填写资料打印申请表);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
3、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
4、《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
5、提交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6、近期1寸免冠正面半身照3张;
7、上述提交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
五、数量限制
无。
六、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七、办理类型及时限
即办件。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九、办理结果名称
《执业药师注册证》
十、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到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二年的;?
3、受过取消执业药师执业资格处分不满二年的;
4、国家规定不宜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其它情形的。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环球网校执业药师考试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