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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8月22日公布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两个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本《意见稿》对执业药师免试条件做出了一些调整,其中明确指出,取得药学、中药学或医学、中医学高级职称的,可免试执业药师专业课,也就意味着其他专业的高级技术职务可能不再免试执业药师专业课考试了,在此规定正式推行前,不知道这些考生能否赶上执业药师报考的末班车。
第四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中药学或医学、中医学高级职称的,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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