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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兵团2018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32号)精神,为做好兵团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可参考《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执行。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二、考试时间(北京时间)和考试科目
10月13日
上午:0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4日
上午: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三、考点设置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市,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方式及注意事项
1.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药学和中药学两类,每类包括4个考试科目。
2.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
3.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4.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电子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5.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办法
1.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和网上缴费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www.btpta.gov.cn),认真阅读考务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2.报名应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首页网上报名链接登录或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
(二)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按属地划分进行。凡不属兵团单位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不予审核确认。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相片上传成功后,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学历或学位证书(免试部分科目者还需提供高免试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历电子备案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药学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到师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考务科(人社局二楼208号)办理报名资格审核和确认,联系电话5828098。
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严肃处理。
(三)缴费办法
通过资格审核及确认后,可直接在网上进行缴费操作。按提示通过支付平台缴费完成后,点击“缴费”查看缴费状态,只有“缴费状态”中显示“缴费完成”字样才证明报名成功,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
(四)报名、审核及缴费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7月28日-8月16日
现场审核时间:2018年8月10日-8月17日
(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30 节假日休息)
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7月31日-8月19日
六、考试用书
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16年4月、2017年3月、2018年4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6年第1号)和《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7年第1号)和《关于2018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8年第1号),对2015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应试人员应按照2015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16年第1号、2017年第1号和2018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
七、准考证打印时间
应试人员可在2018年10月6日至10月12日期间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成绩查询
2018年12月中旬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 (www.cpta.com.cn)查询。
九、考试收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2000〕25 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门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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