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执业药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药品采购的规定-执业药师2017药事管理与法规常考知识点

环球网校·2017-10-30 11:05:23浏览85 收藏42
摘要   2017年执业药师考试11月18日、19日举行,大家是否已准备好了呢?在剩余的有限时间里,我们又该如何复习,以便更有把握地通过考试呢?下面环球网校分享药品采购的规定-执业药师2017药事管理与法规常考知识点,帮

  2017年执业药师考试11月18日、19日举行,大家是否已准备好了呢?在剩余的有限时间里,我们又该如何复习,以便更有把握地通过考试呢?下面环球网校分享“药品采购的规定-执业药师2017药事管理与法规常考知识点”,帮助大家在执业药师考试最后冲刺阶段加强巩固复习,实力通关。

  相关推荐2017年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绝密押题卷600题

  药品采购的规定

  1.药学部门要掌握新药动态和市场信息,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加速周转,减少库存,保证药品供应。同时,做好药品成本核算和帐务管理。

  2.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实行集中管理,要实行①公开招标采购,②议价采购或参加,③集中招标采购。

  3.药学部门要制定和规范药品采购工作程序,建立并执行药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和使用。

  有关非法采购渠道处罚

  什么叫非法采购渠道: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但是没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除外。

  ①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2-5倍罚款;有违法所得,没收;情节严重,吊销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意:不是《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也不是:制剂批准文号。因为采购行为与制剂无关)

  ②未经批准,医疗机构擅自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的,处罚同P48,80条,尤其注意医疗机构在这种情况下情节严重吊销的是《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③注意是两种情况:

  情况一:疫苗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向法定渠道外或个人销售二类疫苗;

  情况二:疫苗批发企业非法采购

  处罚和P58,80条有两点不同:一是这种情况没有规定:责令改正;二是情节严重,吊销的是疫苗生产资格、经营资格;不是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

  编辑推荐:

  2017执业药师考试题库:药事管理与法规各章易错题汇总

  执业药师考试题库之药事管理与法规真题(2015-2016)

  2017年执业药师法规冲刺要点速记

  2017执业药师法规中涉及假、劣药常考知识点汇总

  执业药师考试题库

  环球网校友情整理执业药师考试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展开剩余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