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进口药品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决定

环球网校·2017-10-11 13:48:15浏览83 收藏16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预约成功

我知道了
摘要   为鼓励新药上市,满足临床需求,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进口药品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决定自2017年10月10日起施行,详细内容环球网校分享如下: zx_sz

  为鼓励新药上市,满足临床需求,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进口药品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决定自2017年10月10日起施行,详细内容环球网校分享如下:

  相关推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进口药品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35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进口药品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决定》已于2017年6月20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毕井泉

  2017年10月10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进口药品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决定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方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和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要求,为鼓励新药上市,满足临床需求,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对进口药品注册管理有关事项作如下调整:

  一、在中国进行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允许同步开展I期临床试验,取消临床试验用药物应当已在境外注册,或者已进入Ⅱ期或Ⅲ期临床试验的要求,预防用生物制品除外。

  二、在中国进行的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完成后,申请人可以直接提出药品上市注册申请。提出上市注册申请时,应当执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的要求。

  三、对于提出进口药品临床试验申请、进口药品上市申请的化学药品新药以及治疗用生物制品创新药,取消应当获得境外制药厂商所在生产国家或者地区的上市许可的要求。

  四、对于本决定发布前已受理、以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数据提出免做进口药品临床试验的注册申请,符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的,可以直接批准进口。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药品监管相关规章中有关规定与本决定不一致的,按照本决定执行。

  编辑推荐: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布进口药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通知

  进口药品实行注册证管理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进口药品目录中药用辅料进口通关有关事宜通告

  环球网校友情提供:执业药师考试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展开剩余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