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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山市2017年执业药师准考证打印入口开通时间

环球网校·2017-09-08 15:43:28浏览82 收藏32
摘要   2017年执业药师考试将于10月14日、15日举行。考试期间,没有准考证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那么何时开始打印执业药师准考证呢?下面环球网校分享广东省中山市2017年执业药师准考证打印入口开通时间

  2017年执业药师考试将于10月14日、15日举行。考试期间,没有准考证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那么何时开始打印执业药师准考证呢?下面环球网校分享“广东省中山市2017年执业药师准考证打印入口开通时间”供大家参考,希望考生能及时进入官网打印准考证。

  相关推荐:2017年全国各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及入口汇总

  根据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可知:中山市2017年执业药师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7年10月9日 9:00-10月13日 17:00。报考人员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相片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提交报名表信息不一致,务必在考试前到中山市人力资源考试院(0760-88230675)查询更正。考试时,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

  点击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2017年执业药师考试准考证下载打印入口

  中国人事考试网2017年执业药师考试准考证下载打印入口

  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题型

1014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

客观题

1015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客观题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客观题

  考试地点

  2017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考试注意事项

  1.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设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全科合格且资格复核通过后,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2.药学、中药学类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作答。

  3.按照国家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全工作的规定精神,考试开始后,考生一律禁止入场,2小时后可提前交卷离场。请广大考生务必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交通等各方面情况,提前熟悉考场路线和考室位置,准时到场参加考试。

  4. 考生考试使用的文具(包括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削笔刀)和考室挂钟由考点统一提供,考生只需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严禁携带手机、耳机、电子笔、手表和其他电子设备。考试规则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5.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认定,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6.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16年4月、2017年3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6年第1号)和《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7年第1号),对2015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

  7.有关考试用书征订事宜,请与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联系(广东食品药品教育服务网:www.gdfda.org)。

  成绩公布和成绩复核

  (一)成绩公布及合格标准划定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工作安排,考试成绩计划在2017年12月底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成绩查询,具体公布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合格标准线以国家划定的标准为准。

  (二)成绩复核

  考生对个人成绩如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向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办提交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考后资格复核

  我市考后资格复核地址: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办,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B区70、71号窗,联系方式:0760-89817153、89817082。

  全省考生资格审核实行考前个人填写、单位初审和考后考试机构资格复核的程序。为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复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在考试成绩公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60%的预合格标准,接收考生材料并复核。请全科达到预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照所属考试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场所提交复核材料(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见附件4)。请广大考生密切留意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

  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5),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按照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要求,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证书领取

  我市报名的考生,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70号窗口领取证书(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电话:0760-89817153,89817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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