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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皖人社秘〔2017〕246号
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3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10月14日至15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与科目为: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10月14日 |
上午9:00-11:30 |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
下午14:00-16:30 |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
10月15日 |
上午9:00-11:30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下午14:00-16:30 |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部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试管理模式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获硕士学位,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获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2科报考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大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一)网上报名
考生于7月14日9:00至7月31日17:00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进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在报名页面选择相应考试,进入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平台规定的流程注册用户、上传本人照片、选择相应考试、填写报名信息。
考生在上传照片前须从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工具下载页面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使用该软件对照片进行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工具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接受,上传后被自动识别为合格,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人工审核,请考生谨慎操作。
在“报名信息确认”环节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完成“报名信息确认”环节后,考生个人和省人事考试院均无权进行修改,请考生谨慎操作。考生报考时要严格按照流程提示进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各市人事考试网站通知。
(二)现场资格审查
全省实行考前现场资格审查。已取得档案号的老考生无需现场资格审查,直接进入缴费环节。
新考生和异地(外省)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并签字确认;
2.本人身份证、护照或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3.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5.符合免2科报考条件的人员需提供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省直考生先将报名材料交单位初审,单位人事部门将初审通过的人员信息制作成《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查花名册》(见附件),于8月3日携带花名册和报名材料到安徽省人事考试院(合肥市徽州大道与太湖路交口恒生阳光城8号写字楼四楼)接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场资格审查(不受理考生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
市以下考生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当地市级人社、食药监部门负责。各市人社、食药监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在后台设置本市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并于8月6日前完成资格审查和网上确认工作。
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应当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网上缴费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人社厅函〔2015〕278号文件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15〕123号文件规定,此项考试费按每科50元的标准收取,另上缴国家考务费按每科11元的标准收取,每科计收61元。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于8月14日17:00前登录报名服务平台,通过易宝支付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如对费用支付有疑问,请咨询易宝支付(易宝支付24小时客服热线:4001-500-800)。考生缴费成功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收到所缴费用为准。未按规定流程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五、考点设置及准考证办理
省人事考试院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点、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考生于10月10日16:00起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六、注意事项
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16年4月、2017年3月分别发布《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6年第1号)和《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7年第1号),对2015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请考生按照2015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16年第1号和2017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使用的证件一致)方可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座位。
考生在作答前应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要求在答题卡指定位置正确填涂试卷代码。试卷代码未填涂或填涂有误影响考试成绩,由考生本人负责。
各市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广德县和宿松县的考试考务工作分别由宣城市和安庆市统一安排。各市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审查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考试考务组织工作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皖人社发〔2013〕2号)、《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实施。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执行。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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