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网上缴费时间与网上报名时间相同(2017年8月4日—8月14日)
报名信息确认无误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收费标准见附件2。缴费成功后,请点击“报名完成”,查看“缴费状态”确定缴费成功。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注 |
执业药师 |
每人每科65元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16〕248号 |
承担考试报名任务的市州留用考务费4元/科。 |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