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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在10月17日至18日举行,相信大家都在紧张复习当中。药品生产经营人员资质要求是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经常考到的内容,而这部分内容在书中分布比较零散。为帮助广大执业药师考生掌握相关知识,环球网校医学考试网特意整理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互联网药品经营药学部门人员资质要求考试重点_药事管理与法规辅导资料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备考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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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5条规定:“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方可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
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比例
医疗机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本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8%.二级综合医院药剂科药学人员中具有高等医药院校临床药学专业或者药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以上学历的,应当不低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20%,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当不低于6%;三级综合医院药学部药学人员中具有高等医药院校临床药学专业或者药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以上学历的,应当不低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30%,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当不低于13%,教学医院应当不低于15%.
②药学部门负责人的要求
二级以上医院药学部门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等学校药学专业或者临床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及本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除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以外的其他医疗机构药学部门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等学校药学专业专科以上或者中等学校药学专业毕业学历,及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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