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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护士延续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护士条例》和《浙江省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应当及时申请延续注册,为做好护士延续注册工作,规范护士执业注册流程,提高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于即日起开展我县护士延续执业注册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所持《护士执业证书》注册有效期在2018年11月30日前。
注意:11月份前到期或者11月份以后到期的不纳入此次大批量护士延续注册范围。
二、受理时间:
网上申报起止时间:2018年9月3日至2018年9月30日。
纸质材料递交至办证中心36号窗口起止时间:2018年10月8号到2018年10月31日
三、申请护士延续执业注册应提供的材料: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1份(贴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操作流程:第一步,个人或机构登入“浙江政务服务网”,在“个人办事”里选择“省卫生计生委”进入“护士延续”在线办理业务申请并提交;第二步,机构登录“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医疗机构版)”进行审核并打印出表格);
(2)身份证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都需复印、身份证过期即失效请先及时换好证);
(3)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即《浙江省护士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原件1份(贴2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指定体检机构:宁海县第一医院体检中心或宁海县中医医院体检中心);
(4)《委托书》原件1份:非本人办理需填写。由机构统一申报的递交一份即可。乡镇卫生院以“片”为单位填写委托书;
(5)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1份;
四、材料收集申报方式:详见“全县待延续注册护士总名单”,名单内黄色部分由乡镇卫生院统一收集申报,其他机构人数2个以上含2个由机构统一申报,单个可以申请人自主申报。
五、取件方式:
(1)现场取件
(2)快递送达(36号窗口填写快递单)
六、咨询方式:(1)电子化注册qq群(588910924)
(2)窗口电话65131785、65131740
附件:点击下载
1、委托书
2、浙江省护士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
3、全县待延续注册护士总名单
宁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