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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2011年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证书的通知
各工程咨询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程咨询(行业)协会:
根据《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发改投资〔2005〕98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11年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1〕1453号)的有关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已于2011年12月14日公告了准予注册的2011年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人员名单,我会协助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发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证书。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无误的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采用邮政快递的方式寄发。邮寄工作计划从2月中旬开始,以省份的次序展开。通讯地址、联系人和电话以各单位申请材料中填报的为准,请各单位联系人注意查收。
二、收到注册证书后,请各工程咨询单位统一到当地初审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程咨询协会)及时办理相关备案和执业印章等。
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初审机构负责本辖区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备案、个人执业印章的制发等工作。
四、我会已完成注册证书的扫描,近期将刻成光盘发放各初审机构。
五、邮寄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请及时拨打我会咨询电话:
林小颖, 010-88337627;邵玉玲,010-68358126;
陈 颖, 010-88337672;段敬广,010-88337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