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编辑推荐:2020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经营机构的职责
(1)确认投资者是否属于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对于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业务人员应当拒绝向其销售或提供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服务。
(2)以书面形式进行特别风险警示:如投资者不属于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经营机构业务人员应当就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高于投资者承受能力的情况进行特别书面风险警示。如投资者仍坚持购买的,可以向其销售相关产品或者提供相关服务。
温馨提示: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2020年度考试计划公告》,下一次考试时间是2020年11月28日至29日,目前报名时间暂未公告,广大考生可以添加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及时获取2020年11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请提前预约。
以上内容为2020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经营机构的职责,如果找不到更多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备考资料,考生们可以直接点击下面的下载按钮后进入证券从业资格下载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