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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环球网校·2020-07-22 16:41:25浏览29 收藏5
摘要 2020年8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定于8月8日至9日开考,为了帮助大家丰富备考知识,环球网校小编为大家整理发布“2020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希望对各位考生有用。

编辑推荐:2020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认定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概念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2)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构成

构成要件 具体内容
主体 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主观方面 本罪犯罪主观方面为故意
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刑事立案追诉标准

①个人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②个人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户以上的;

③个人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⑤其他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的情形。

2020年8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确定,8月5日起开始打印本次考试准考证,为了便于考生安心备考,小编建议考生可提前填写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届时我们会及时提醒2020年8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及考试时间。

以上内容为2020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果找不到更多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备考资料,考生们可以直接点击下面的下载按钮后进入证券从业资格下载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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