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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持有证券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资格的规定

环球网校·2020-07-09 16:11:22浏览34 收藏3
摘要 2020年8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定于8月8日至9日开考,报名时间为7月2日15时至7月15日15时,报名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大家丰富备考知识,环球网校小编为大家整理发布“2020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持有证券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资格的规定”,希望对各位考生有用。

编辑推荐:2020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持有证券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资格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成为持有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1)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未逾3年。

(2)净资产低于实收资本的50%,或者或有负债达到净资产的50%。

(3)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4)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形。证券公司的其他股东应当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要求。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事先告知证券公司,由证券公司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1)认购或者受让证券公司的股权后,其持股比例达到证券公司注册资本的5%。

(2)以持有证券公司股东的股权或者其他方式,实际控制证券公司5%以上的股权。

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委托他人或者接受他人委托持有或者管理证券公司的股权。证券公司的股东不得违反国家规定,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点击报名。顺利完成报名的考生,现在添加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一键获取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报名后续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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