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成功
【知识点】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为
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牟取利益。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证券市场基础法律法规》知识点:基金管理人禁止行为”由环球网校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频道编辑整理发布供各位考生学习,更多内容请关注环球网校证券从业资格频道或论坛,我们愿与广大考生朋友探讨交流,共求进步!
编辑推荐:
【摘要】2017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和《金融市场基础知识》。为帮助各位考生备考环球网校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频道小编整理发布《证券市场基础法律法规》知识点:基金管理人禁止行为供各位考生学习,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环球网校。《证券市场基础法律法规》知识点:基金管理人禁止行为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证券市场基础法律法规》知识点:基金管理人禁止行为”由环球网校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频道编辑整理发布供各位考生学习,更多内容请关注环球网校证券从业资格频道或论坛,我们愿与广大考生朋友探讨交流,共求进步!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