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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试侧重点-证券发行的一般规定

环球网校·2016-12-06 12:20:06浏览67 收藏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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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2016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和《金融市场基础知识》。为帮助各位考生备考环球网校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频道小编整理《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试侧重点-证券发行的一般规定供各位考生学习,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环球网校。《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试侧重点-证券发行的一般规定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试侧重点汇总

  证券发行是指经过批准符合发行条件的证券发行人,以筹集资金为目的,按照一定的程序将股票、公司债券以及其他证券销售给投资者的一系列行为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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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试侧重点汇总

  证券发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2)向累计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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