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第一章第二节 证券市场参与者
证券市场参与者主要包括证券发行人、证券投资人、证券市场中介机构、行业自律性组织、证券监管部门等五个类别的组织和个人。
一、证券发行人
证券发行人是指为筹措资金而发行债券、股票等证券的发行主体。它包括:
(一)公司(企业)
企业的组织形式可分为独资制、合伙制和公司制。现代股份制公司主要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形式。
欧美等西方国家能够发行证券的金融机构,一般都是股份公司,所以将金融机构发行的证券归入了公司证券。而我国和日本则把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定义为金融债券,从而突出了金融机构作为证券市场发行主体的地位。但股份制的金融机构发行的股票并没有定义为金融证券,而是归类于一般的公司股票。
(二)政府和政府机构
随着国家干预经济理论的兴起,政府(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直属机构已成为证券发行的重要主体之一,但政府发行证券的品种仅限于债券。
由于中央政府拥有税收、货币发行等特权。通常情况下,中央政府债券不存在违约风险,因此,这类证券被视为“无风险证券”,相对应的证券收益率被称为“无风险利率”,是金融市场上最重要的价格指标。
中央银行作为证券发行主体,主要涉及两类证券。第一类是中央银行股票,第二类是中央银行出于调控货币供给量目的而发行的特殊债券。中国人民银行从2003年起发行中央银行票据。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证券基础知识章节考点之证券市场参与者"由环球网校小编整理请各位查看学习,更多内容请关注环球网校证券从业资格频道或论坛,我们愿与广大考生朋友探讨交流,共求进步!
编辑推荐:
关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测试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要】环球网校小编了解到2015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一共有10场,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环球网校公务员考试频道编辑整理证券基础知识章节考点之证券市场参与者供各位考生学习。希望能够帮到各位。
编辑推荐:证券基础知识章节考点汇总
二、证券投资人
(一)机构投资者
1.政府机构。政府机构参与证券投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调剂资金余缺和进行宏观调控。各级政府及政府机构出现资金剩余时,可通过购买政府债券、金融债券投资于证券市场。
中央银行以公开市场操作作为政策手段,通过买卖政府债券或金融债券,影响货币供应量进行宏观调控。
我国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持有国有股,履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通过国家控股、参股来支配更多社会资源的职责。
2.金融机构。参与证券投资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经营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以及其他金融机构。
(1)证券经营机构。证券经营机构是证券市场上最活跃的投资者,以其自有资本、营运资金和受托投资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2)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可用自有资金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规定,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可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银行业金融机构因处置贷款质押资产而被动持有的股票,只能单向卖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可以向个人客户提供综合理财服务,向特定目标客户群销售理财计划,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
(3)保险经营机构。保险公司是全球最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之一,曾一度超过投资基金成为投资规模最大的机构投资者,除大量投资于各类政府债券、高等级公司债券外,还广泛涉足基金和股票投资。
(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Ⅱ)。QFⅡ制度是一国(地区)在货币没有实现完全可自由兑换、资本项目尚未开放的情况下,有限度地引进外资、开放资本市场的一项过渡性的制度。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经批准的投资额度内,可以投资于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人民币金融工具,具体包括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金融工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参与新股、可转换债券发行、股票增发和配股的申购。
(5)主权财富基金。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被视为中国主权财富基金的发端。
(6)其他金融机构。其他金融机构包括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等。
3.企业和事业法人。企业可以用自己的积累资金或暂时不用的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各类企业可参与股票配售,也可投资股票二级市场;事业法人可用自有资金和有权自行支配的预算外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4.各类基金。基金性质的机构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和社会公益基金。
(1)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筹集资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活动的基金。《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可投资于股票、债券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品种。
(2)社保基金。在一般国家,社保基金分为两个层次:其一是国家以社会保障税等形式征收的全国性基金;其二是由企业定期向员工支付并委托基金公司管理的企业年金。
在我国,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进行管理的社保基金也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社会保障基金。其资金来源包括国有股减持划人的资金和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人资金、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同时,确定从2001年起新增发行彩票公益金的80%上缴社保基金。第二部分是由企业定期向员工支付并委托基金公司管理的企业年金。
其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国债、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等有价证券,其中银行存款和国债投资的比例不低于50%,企业债、金融债不高于l0%,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的比例不高于40%。
社会保险基金一般由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基金组成。在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部分积累项目主要是养老保险基金,其运作依据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各相关条例和地方的规章。
(3)企业年金。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按照我国现行法规,企业年金可由年金受托人或受托人指定的专业投资机构进行证券投资。
(4)社会公益基金。社会公益基金是指将收益用于指定的社会公益事业的基金,如福利基金、科技发展基金、教育发展基金、文学奖励基金等。我国有关政策规定,各种社会公益基金可用于证券投资,以求保值增值。
(二)个人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是指从事证券投资的社会自然人,他们是证券市场最广泛的投资者。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证券基础知识章节考点之证券市场参与者"由环球网校小编整理请各位查看学习,更多内容请关注环球网校证券从业资格频道或论坛,我们愿与广大考生朋友探讨交流,共求进步!
编辑推荐:
【摘要】环球网校小编了解到2015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一共有10场,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环球网校公务员考试频道编辑整理证券基础知识章节考点之证券市场参与者供各位考生学习。希望能够帮到各位。
编辑推荐:证券基础知识章节考点汇总
三、证券市场中介机构
证券市场中介机构是指为证券的发行、交易提供服务的各类机构。在证券市场起中介作用的机构是证券公司和其他证券服务机构,通常把两者合称为证券中介机构。
(一)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又称证券商,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规定和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经营证券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二)证券服务机构
证券服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法人机构,主要包括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和证券信用评级机构等。
四、自律性组织
(一)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二)证券业协会
中国证券业协会是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由经营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自愿组成的行业性自律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中国证券业协会采取会员制的组织形式,协会的权力机构为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
(三)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是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存管与结算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
五、证券监管机构
在我国,证券监管机构是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证券基础知识章节考点之证券市场参与者"由环球网校小编整理请各位查看学习,更多内容请关注环球网校证券从业资格频道或论坛,我们愿与广大考生朋友探讨交流,共求进步!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