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第一章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及法律法规
第一节 煤矿安全生产概述
一、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及特点?
我国在已探明的石化能源储量中,百分之九十以上为煤炭,多年来,煤炭在一次性能源结构中比例始终过半,2013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为 65.9%。煤矿企业是我国重要的能源性产业。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呈现了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事故总量逐年减少,主要指标持续下降。2013年全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0.288,首次降到0.3以下,同比下降23.0%,全国煤矿共发生事故604起,死亡 1067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2.5%和22.9%,其中较大事故同比分别下降35.2%和36.2%,重特大事故同比分别下降 12.5%和10.2%。2013年底国家煤监局在50个重点县开展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活动,正在取得显著成果。2014年上半年,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4.2%和25.3%。重大以上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45.5%和53.5%。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0.244,同比下降24.9%。但是,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近年来煤矿安全形势呈现以下特点:
(1)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总体持续好转,事故持续减少。
(2)煤矿事故总量仍然偏大,重、特大事故没有得到根本遏制。
(3)非法违法、超层越界行为仍然严重,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4)煤炭生产规模、结构不合理,区域发展不平衡,乡镇小煤矿事故比例较大。
(5)瓦斯爆炸、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仍然较多。
由此可见,煤矿安全工作仍然面临很大的压力和挑战。要充分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坚定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工作方向,进一步增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迫感,强力推进《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和煤矿安全治本攻坚七条举措“双七条”贯彻落实,全面落实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一)安全生产方针的内容?
安全生产方针是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行为准则。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以来,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确定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它是党和国家为确保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国家、集体、个人财产不受损失,确保生产的安全持续进行而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2014年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明确要求,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也要遵循这一方针。
1.安全第一
“安全第一”是指强调安全,强调人的生命与健康高于一切,安全优先,以人为本,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煤矿企业要树立红线意识,落实“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的原则,井下从业人员要珍惜自身生命健康,保持随时、随地安全生产的习惯,杜绝侥幸心理,实现自主保安、相互保安。
2.预防为主
“预防为主”是指实现安全生产的主要工作在于预防,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口前移,超前防范,通过预防工作及时把各类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一切隐患都是可以消除的,一切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煤矿企业要建立隐患排查、事故预防机制,采取有效的事前控制措施,保证安全生产。井下作业人员要自觉执行作业规程和操作标准,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搞好安全生产。
3.综合治理
“综合治理”是指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包括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做好业务保安、科技兴安工作,充分发挥各方面的安全监督作用,有来保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要求做到全方位、全过程、全员管理;重视科学技术对煤矿安全的重要支撑作用,提高煤矿生产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水平。综合治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所在,是保证安全管理目标实现的重要途径。
(二)安全生产方针对于井下一般从业人员的要求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安全不生产。
(2)遵守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学法、知法、守法,树立依法从事煤矿安全生产作业的意识。
(3)遵纪守规,杜绝“三违”现象。
(4)遵守本工种质量标准化标准,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做到操作标准化。
(5)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掌握煤矿安全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6)做好劳动保护,避免职业伤害。
(7)工作中随时检查自己所处的作业环境,做到自主保安和相互保安。
(8)建立安全意识,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能安全”的转变。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