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长寿区区长 赵世庆
新《安全生产法》秉承科学理念、根植实践基础、反映客观规律、适应时代需求,是安全生产的行动指南。全区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积极学习、坚决执行、自觉遵守。
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要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和安全发展核心理念。安全发展则是贯穿新《安全生产法》的核心理念,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建设上,要注重增强人的安全意识和素质,要用新的安全标准规范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要求对安全隐患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防患于未然,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况。新《安全生产法》大幅度充实了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
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安全生产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多方参与、协调配合、强化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要构建生产经营单位、职工、政府、行业、社会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这就是新《安全生产法》的重大创新。
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要保持严打态势。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违反了新《安全生产法》都必须依法惩处。
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要加强学习宣传,要立足家喻户晓、人人力行,创新宣传方式,广泛运用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加强公益宣传,扩大新《安全生产法》受众面、覆盖面,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舆论氛围。
把握五个关键 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石柱县县长 左军
新《安全生产法》的颁布,既是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件大事,又给石柱县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新契机。要把握好“五个关键”深入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为石柱建设筑起一道坚实的防线。
把握好意识关键,正确认识安全生产的新摆位。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法,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相融合,是治国理政、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把握好责任关键,认真落实企业主体和政府监管责任。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人员的职责,解决了“无人管、不会管”的问题。要求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三个必须”落实监管工作。
把握好制度关键,建立健全三大安全工作机制。一是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从事后查处到事前预防转变。二是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三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诚信体系,督促引导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诚实守信,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把握好执法关键,对违法行为实施严管重罚。新《安全生产法》将行政法规上升为法律条文,按照“两个责任主体”、“四个事故等级”,建立了8项罚款处罚规定,强化了“双罚”制度。同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维持罚款下限基本不变、将罚款上限提高了2至5倍。
理顺监管职责深化工贸行业安全监管
綦江区安监局局长 邹瑜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三个必须”是理顺工贸安全监管职责的重要原则。新《安全生产法》充分体现了“三个必须”的重要精神。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是各行业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新《安全生产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二条都对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作出了具体规定。工贸行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必须”精神,尽职尽责地加强安监责任,坚持实事求是抓好工贸行业的安监工作。
正确看待工贸监管职责调整划定中的问题。新《安全生产法》出台后,应该按照新时期的新要求来调整监管责任。安监设备必须承担起综合监管职责,加强工贸行业安全监管的统筹协调,要牵好头,抓落实。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机构必须切实履行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经信委负责由其他部门监管外的工业企业监管;城乡建委负责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商品砼生产企业、建筑设备租赁企业的监管;交委负责汽车维修企业(含汽车销售企业维修车间)的监管;农委负责畜禽屠宰,渔业机械销售等企业的监管;煤管局负责煤炭及制品批发、零售等煤炭经营企业的监管;其他各部门要按照本行业的监管职责做好各自的监管工作。
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双桥经开区安监局局长 刁维才
2014年12月1日新《安全生产法》实施,这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又一重要成果,揭开了依法治安的新篇章。下面结合实际情况谈几点心得体会。
新《安全生产法》修改的必要性。为适应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进程,相关部门总结了《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12年来的实践经验,结合相关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法》进行修改完善。
新《安全生产法》修改的主要内容。新《安全生产法》修改的总思路和指导原则,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摆位。从安全生产的目的、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问题、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规定、乡镇政府监管职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考核、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规定、对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等12个方面内容进行了认真修改。
新《安全生产法》的行政适用问题。必须从行政的角度,理清新《安全生产法》的法律地位和逻辑结构,针对不同类别的安全生产责任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是制裁各种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力武器。在坚守法律适用冲突规则的前提下,科学、精准、合法、妥善、系统地把握和处理好工作实践中法律规范适用方面的法律问题。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