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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了解)$lesson$
(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分类(2类)
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结果直接为建设工程设计,特别是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提供依据。
2.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控制效果评价,并指定评价工作由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进行。
卫生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中明确指出:建设项目竣工后,在试运行期间,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并在试运行6个月内进行控制效果评价。
(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的依据
1.现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如:《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等(P161)。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还必须以职业卫生调查结果及有关建设项目的各类基础资料为科学、事实依据。
(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程度,将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分为一般性职业病危害项目和严重职业病危害项目。
第三节职业健康监护
大纲要求:
一、掌握职业危害申报内容、程序
二、掌握职业健康监护的要求及内容
三、了解职业病报告内容
知识结构体系
一、职业病危害申报
(一)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规定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具体办法。
(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要求:
1、应当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2、技术、工艺、材料等变更导致申报内容改变的,应在变更30日内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内容。
(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内容(掌握)(4个)
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
3.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
4.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程序(掌握)(3步)
1.用人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2.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申报,并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核实;
3.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之内,出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