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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安全工程师《法律知识》章节考点:安全生产法适用范围

环球网校·2018-09-05 10:28:27浏览46 收藏13
摘要 2018年安全工程师考试时间10月27-28日,你准备的怎么样了?环球网校小编整理了2018年安全工程师《法律知识》章节考点:安全生产法适用范围,跟小编一起来复习吧!更多资讯请继续关注环球网校。

章节考点:安全生产法适用范围

主体和行为的适用:

法律所谓的“生产经营单位”,是指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生产经营单元,具体包括各种所有制和组织形式的公司、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个人。

除了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原有特殊规定以外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都要适用《安全生产法》。

空间的适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安全生产法》。

排除适用:

(1)《安全生产法》确定的安全生产领域基本的方针、原则、法律制度和新的法律规定,是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无法确定并且没有规定的,它们普遍适用于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

(2)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现行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已有规定的,不适用《安全生产法》。

(3)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没有规定的,适用《安全生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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