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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X年夏末秋初,某电化厂液氯工段发生液氯钢瓶爆炸。使该工段414m^2厂房全部摧毁,相邻的冷冻厂厂房部分倒塌,两个厂房内设备、管线全部损毁。并造成附近办公楼及厂区周围280余间民房不同程度损坏。液氯工段当班的8名工人当场死广:。更为严重的是爆炸后氯气扩散7km^2,由寸:电化厂设在市区,与周围居民区距离较近,事故共导致千余人氯气中毒,数十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63万元(时值)
最初爆炸的1只液氯钢瓶是用户送到电化/—来充装液氯的。由于该用户在生产设备与液氯钢瓶连接管路上没有安装逆止阀、缓冲罐或其他防倒罐装置,致使氯化石蜡倒灌入液氯钢瓶中,这属于违章行为。而且在送来此钢瓶时也未向充装单位声明情况,留下重大事故隐患。
负责充装钢瓶的电化厂液氯工段工人违章操作,在充装液氯前没有按照操作规程对欲充装的钢瓶进行检查和清理,就进行液氯充装。充装时,钢瓶内的氯化石蜡和液氯发生化学反应,温度、压力升高,致使钢瓶发生爆炸,并导致周围相继钢瓶爆炸,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经调查:双方工人均未经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当地政府和化工厂均没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措施。
问题:
1.试根据上述材料,分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2.根据《安全生产法》,试提出处理建议;
3.试提出防范措施。
参考答案:
1.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
(1)用户方违章在液氯钢瓶内混入氯化石蜡,且未向充装方说明此情况,形成事故隐患;
(2)充装方工人违章操作,在充装前未按规定检查和清理,就进行充装作业。
间接原因:
(1)用户方的生产设施存在缺陷(缺少必要的防倒灌设施);
(2)压力容器灌装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应经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用户方和充装方的工人都属违章操作,也未经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说明双方单位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不足;
(3)无论何种原因.化工厂建在居民区都是不符合有关安全规定要求的。政府和厂方也没有应急救援预案或措施。
2.处理意见
化工厂为化学危险品生产单位。根据《安全生产法》第80、82、85条,追究该厂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追究该厂相关负责人、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
3.防范措施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化工厂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有效监督检查;
(2)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加强化工厂安全管理,包括建立及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其他必要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教育、督促所有从业人员严格执行;
(3)双方单位应当对有缺陷的生产设施进行整改,消除这一事故隐患;
(4)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加强主要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及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案例二:
某造纸厂有一台WNG4—1.2MPa型锅炉,1982年11月某锅炉厂生产制造,1996年9月移装到该造纸厂,当年10月投入运行。1998年9月16日上午10时30分,当班锅炉操作工周某对锅炉进行点火升压,1小时后锅炉压力达到0.2MPa.由于纸厂停电,纸机车间没有生产,周某就离岗回家吃饭,中午1时多才返回工作岗位开始操作锅炉。当锅炉压力升至0.3MPa时,开始向车间供气。下午2时50分左右,全厂停电,锅炉也停止运行。当第2次来电时,因锅炉房灯泡不亮,周某让相邻锅炉房操作工张某替他照看一下锅炉,他去领灯泡。在周某领完灯泡返回距锅炉房20多米远,时间是下午4时10分时,锅炉突然爆炸,强烈的冲击波造成锅炉房全部倒塌,相邻21.4m的另二锅炉房横梁倒塌,周围车间、库房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锅炉炉胆爆炸撕裂,锅炉前后烟箱盖、炉门、炉条飞出锅炉本体4~46.4m不等,操作工张某倒卧在距锅炉正前方26m处,这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30多万元。
问题:
试分析事故原因及预防措施。
答案:
经调查,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三:一是锅炉没有安装高低水位报警器和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二是安全附件失灵,两个水位表汽水连接管一个全部堵塞,一个堵塞了3/4,锅炉水位反映不准确,造成缺水干烧,在操作工的误判断情况下,盲目操作给水,致使锅炉产生大量蒸汽,压力骤增;三是曾经大面积挖补过的锅炉炉胆,补板焊缝质量不合格,致使炉胆不能承受工作压力。
锅炉在我国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中应用十分广泛,目前,我国在用锅炉有50.65万台。为保证在用锅炉安全运行,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附件,定期严格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锅炉缺水是锅炉运行中最常见的事故之一,高低水位报警器和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是防止此类事故发生的保护装置。如果锅炉严重缺水,水位报警器则发出水位低的报警信号,可采取立即停炉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水位表是锅炉的重要安全附件之一,操作人员通过水位表来观察水位,防止锅炉发生满水或缺水事故。对水位表必须定期检验,以保证其起到应有作用。本案例中,如果该造纸厂按规定安装高低水位报警器和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定期检验水位表的性能,锅炉操作工认真执行操作规程,这起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2t/h的锅炉,应装设高低水位报警器(高、低水位警报信号须能区分)、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6t/h的锅炉,还应装蒸汽超压的报警和联锁保护装置。运行的锅炉每两年应进行一次停炉内外部检验。新锅炉运行头两年及实际运行时间超过10年的锅炉、汽改水的卧式锅壳式锅炉,每年应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