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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中级会计经济法真题9月5日第一批次简答题 ,附评分标准

环球青藤·2026-09-06 12:39:01浏览8 收藏2
摘要 2026中级会计经济法真题9月5日第一批次已经为大家整理更新,大家可以免费下载对照评分标准,参考真题答案进行估分。
2026中级会计经济法真题9月5日第一批次简答题 ,附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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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6中级会计经济法简答题9月5日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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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1.甲公司为设备销售商,与A、B、C三人分别签订设备买卖合同,将M、P、Q三台设备分别出售给A、B、C,每台价款均为20万元。合同均约定:买方应于2026年5月31日前付清全款;在付清全款前,设备所有权仍归甲公司;双方未办理所有权保留登记。后发生以下情形:

(1)A未按约付款,并在付款期限届满前将M设备转卖给不知情的小a,并已交付。甲公司得知后,要求小a返还设备。(2)B共计支付价款16万元,到期后拒绝支付剩余4万元。甲公司要求取回P设备。(3)C分文未付,甲公司取回Q设备后,经评估该设备现价值仅为8万元(原价20万元)甲公司起诉要求C赔偿该贬值损失。请根据上述情形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是否有权向小a收回设备?请说明理由。

【答案】甲公司无权向小a收回设备。所有权保留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甲公司保留的所有权未登记,小a不知情且已受让交付(若已支付合理对价),构成善意取得,甲公司无权要求小a返还设备。甲公司可向A主张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

(2)甲公司是否有权取回B的设备?请说明理由。

【答案】甲公司无权取回B的设备。买受人已经支付标的物总价款的75%以上,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B已付16万元,占20万元的80%,超过75%,甲公司只能要求B继续支付剩余4万元,不能取回设备。

(3)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C赔偿设备贬值损失?请说明理由。

【答案】甲公司不能直接以评估贬值要求C赔偿。出卖人取回标的物后,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回赎的,出卖人可以另行出卖标的物;另行出卖所得价款依次扣除取回和保管费用、再扣除未清偿价金后,不足部分有权向买受人主张。甲公司不能在未另行出卖的情况下,仅以评估价值8万元与原价20万元的差额直接要求C赔偿。

2.2026年2月10日,甲公司将M仪器送交乙公司维修。2月15日,乙公司通知甲公司M仪器已经修好,需支付10万元维修费。甲称M仪器是其从丙公司租用,正在与丙公司协商维修费承担方。乙公司遂留置仪器。2月25日,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乙公司向丙公司返还仪器,理由是仪器属于丙公司而不属于甲公司,乙公司无权留置M仪器。2026年3月5日,甲公司将设备送交乙公司维修。3月15日,甲向乙支付维修费,乙公司将N设备留置,理由是甲公司尚拖欠其M仪器维修费。甲公司提出异议:N设备是其从丁公司租用,乙公司无权留置。3月20日,丁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乙公司向丁返还N设备。2026年4月10日,甲公司通知因乙公司将M仪器随意堆放仓库,导致M仪器毁损,遂请求乙公司赔偿。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丙公司请求乙公司返还M仪器,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并说明理由。

【答案】不予支持。根据物权法律制度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因同一法律关系留置合法占有:的第三人的动产,并主张就该留置财产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人以该留置财产并非债务人的财产为由请求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丁公司请求乙公司返还N设备,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并说明理由。

【答案】应予支持。根据物权法律制度规定,企业之间留置的动产与债权并非同一法律关系,债权人留置第:三人的财产,第三人请求债权人返还留置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甲公司请求乙公司赔偿损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符合法律规定。根据物权法律制度规定,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甲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登记成立,股东赵某以其所有M出资,经评估机构评估作价200万元,于甲公司成立之日交付甲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股东钱某、孙某分别认缴出资10万元,100万元,期限分别为公司成立之日起4个月、2年。2026年1月5日甲公司催促赵某完成出资手续,次日赵某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产权人变更为甲公司。甲公司主张赵某在2026年1月6日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遭赵某反对。2026年3月9日钱某将其所持甲公司全部股权依法转让李某,钱某未缴纳出资,李某知情。3月16日甲公司请求钱某缴纳10万元,李某承担连带责任。钱某以股权已转让给李某为由予以拒绝,李某以已经将出资以股权转让款的形式支付给钱某为由予以拒绝。

2026年8月1日,甲公司因经营亏损,无力清偿债权人乙公司300万元到期债务,乙公司请求孙某提前缴纳100万元出资,孙某以未届出资期限为由予以拒绝。要求:根据上述回答:

(1) 甲公司主张赵某在2026年1月6日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是否合法?

【答案】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相关主体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甲公司请求钱某缴纳10万元出资,李某承担连带责任是否合法?

【答案】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日期缴纳出资的股东转让股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受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存在上述情形的,由转让人承担责任。

(3)乙公司请求孙某提前缴纳100万元出资,是否合法?

【答案】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或者已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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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6年中级会计经济法评分标准

1.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错选、不选均不得分。请使用计算机鼠标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点击试题答案备选项前的按钮“○”作答)

2.多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至少选择两个答案,全部选对得满分,少选得相应分值,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请使用计算机鼠标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点击试题答案备选项前的按钮“□”作答)

3.判断题(本类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请判断每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每小题答题正确的得1分,错答、不答均不得分,也不扣分。请使用计算机鼠标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点击试题答案备选项前的按钮“○”作答)

4.简答题(本类题共3小题,共18分。凡要求计算的,必须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出现两位以上小数的,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凡要求判断的,请在答题界面上点击试题答案备选项前的按钮“○”作答;凡要求说明理由的,必须在答题区输入相应的文字阐述。请在指定答题区域内作答)

5.综合题(本类题共1题,共12分。凡要求计算的,必须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出现两位以上小数的,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凡要求说明理由的,必须有相应的文字阐述。请在指定答题区域内作答)

四、常见问题解答

Q1:2026年中级会计考试成绩查询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根据财政部《关于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2026年10月30日完成数据核验及评卷质量抽查后,下发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公布,较2025年的10月31日提前1天。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会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

查分预约提醒:建议考生点击此处>>【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我们会及时为您发送2026年中级会计查分短信通知。

Q2:中级会计考试三科的合格标准分别是多少分?

答:根据人社部《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级会计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即试卷满分的60%。《中级会计实务》《经济法》《财务管理》三科满分均为100分,因此合格标准均为60分,且该标准自2022年起已相对固定。

Q3:中级会计考试成绩复核的流程是怎样的?

答:中级会计考试成绩复核分三步:①考生对成绩有异议的,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提出复核申请,逾期或未按规定方式申请不予受理;②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在申请截止后5日内完成复核;③复核完毕后平台开放结果查询,查询期30日。注意:复核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不得再次申请复核。

Q4:中级会计考试两年内没考完三科,之前的成绩还有效吗?

答:无效。中级会计考试要求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例如2025年通过《中级会计实务》、2026年通过《经济法》,但《财务管理》仍未通过,则2025年的《中级会计实务》成绩在2026年考试年度结束后失效,2027年需重新报考未通过及已失效的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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