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注明:本试题由学员反馈,本文提供部分试题,仅供参考!
五、综合题
(2)陈某的抗辩(1)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3)陈某是否享有先诉抗辩权?说明理由
(4)丁修理厂的主张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5)乙公司能否在戊公司购买的生产设备上行使抵押权?说明理由
(6)丙公司能否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说明理由
答案:
(1)乙公司可以同时要求逾期利率和违约金。根据规定,出错人和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题目中,逾期年利率15%,违约金折合年利率3%,合计未超过24%可以一并主张
(2)陈某的抗辩(1)主张成立,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题目中是债务人自己提供的抵押,因此应当先就抵押物优先受偿,不足清偿的,不再找保证人承担责任。
(3)陈某不享有先诉抗辩权。根据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4)丁修理厂的主张成立。根据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5)乙公司不能在戊公司购买的生产设备上行使抵押权。根据规定,动产浮动抵押无论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均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6)丙公司不能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根据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题目中出租时,甲书面通知丙该厂房已抵押,因此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结束后,成绩将于10月19日前公布,为方便考生及时获得成绩查询时间,环球网校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我们将以短信形式提醒您即将开始查询2019年各省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请及时预约。
以上内容是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考试真题及答案(9月7日网友版):综合题,小编为广大考生上传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考试真题及答案【完整版】,可点击“免费下载”按钮后进入下载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