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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7年的中级会计职称已进入提高阶段,环球网校为了让考生更好学习中级会计职称频道特整理并发布“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第一章考点:代理关系的终止”以下内容详细介绍了关于第一章总论的相关内容,希望考生牢固掌握代理的相关知识点,供中级会计职称考生学习。更多资料敬请关注环球网校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
代理关系的终止
1、委托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环球网校提供代理关系)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死亡;
(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解释】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
(1)代理人不知道并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人死亡;
(2)被代理人的继承人予以承认;
(3)授权中明确代理权在代理事务完成时终止;
(4)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实施,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代理。
2、法定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
(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委托代理 法定代理
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 √
代理人死亡 √ √
被代理人死亡 × √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第一章考点:无权代理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第一章考点:仲裁协议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章节测试题:第一章总论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中级会计职称备考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或登陆中级会计职称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本文提供“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第一章考点:代理关系的终止”,供广大考生学习并掌握。
单项选择题
1、根据代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委托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是( )。
A.代理期间届满
B.代理人辞去委托
C.被代理人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D.被代理人撤销委托
【答案】C
【解析】选项C:属于“法定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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