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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7年的中级会计职称已进入备考阶段,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环球网校中级会计职称频道整理并发布“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第十五章政府补助”以下内容详细介绍了关于第十五章政府补助的考试要求,希望考生掌握大纲要求,希望对中级会计职称考生有所帮助,祝考生学习愉快!
《中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 第十五章政府补助
【基本要求】
(一)掌握政府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二)掌握政府补助的账务处理
(三)熟悉政府补助的特征和主要形式
第一节 政府补助概述
一、政府补助的特征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人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二、政府补助的主要形式
政府补助主要有以下形式:
(1)财政拨款;
(2)财政贴息;
(3)税收返还;
(4)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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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一、政府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一)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的;
(2)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的。
(二)政府补助的计量
1.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2,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二、政府补助的账务处理
(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人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情况处理:
(1)用十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三)与资产和收益均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和收益均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全部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视情况不同,计人当期损益或者在项目期内分期计人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如果存在相关递延收益,应当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不存在相关递延,直接计人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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