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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法》考试真题点评:简答题

环球网校·2015-09-17 10:20:14浏览449 收藏89
摘要   【摘要】环球网校在中级会计师考后及时提供>>中级会计师考试真题答案解析直播,希望考生可以认真听课,看看自己在考试中哪些知识点比较模糊,由专业老师详细解析试卷,环球网校中级会计师频道已整理发布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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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推荐:2015年中级会计师各科目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汇总

  简答题(本类题共3小题,每小题6分,共18分)

  1.甲、乙、丙、丁、戊于2010年共同投资设立了A有限责任公司(下称A公司),出资比例为22%、30%、20%、20%、8%。2014年A公司发生有关事项如下:

  (1)3月,甲向银行申请贷款时请求A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为此甲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如期召开了股东会,会议就A公司为甲提供担保事项进行表决时,甲、乙、戊赞成,丙、丁反对,股东会作出了为甲提供担保的决议。

  (2)6月,因A公司实力明显增强,乙提议将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此董事会按期召开了股东会,会议就变更公司形式事项进行表决时,乙、丙、丁赞成,甲、戊反对,股东会作出了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要求: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是否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简答说明理由。

  (2)股东会作出的为甲提供担保的决议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3)股东会作出的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环球网校参考答案】

  (1)甲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根据规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甲出资比例占22%,而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股东是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所以甲代表的表决权达到十分之一以上,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教材p48)

  (2)决议不合法。根据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规定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规定,不得参加上述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题目中接受担保的股东甲没有回避表决,不符合规定。(教材p36)

  (3)决议合法。根据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题目中乙丙丁赞成,三人代表的表决权为70%,决议通过。(教材p49)

  2.2014年10月20日,甲向乙购买一批原材料,价款人30万元,因乙欠丙30万元,故甲与乙约定由乙签发一张甲为付款人、丙为收款人的商业汇票,乙于当日依约签发汇票丙交付给丙,该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

  2014年11月15日,丙向甲提示付款时,甲以乙交货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为由拒绝付款。

  要求:

  根据票据法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以乙交货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2)甲以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为由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环球网校参考答案】

  (1)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可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题目中,持票人与丙与甲之间并没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所以甲不能以乙交货不符合约定为由拒绝付款。

  (2)理由不成立。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所以甲不能以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为由拒绝付款。

  3.2005年3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面积为5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出租给乙公司;租期25年;租金每月1万,以每年官方公布的通货膨胀率为标准逐年调整;乙公司应一次性支付两年的租金。合同签订后,乙公司依约支付租金,甲公司依约交付了该房屋。2010年6月,乙公司为改善条件,未经甲公司同意,在该房屋内改建一间休息室,丙安装了整体橱柜等设施。甲公司得知后要求乙公司拆除该休息室及施舍,乙公司拒绝。其后该地区房屋价格飙升,租金大涨,甲公司要求提高租金,乙公司拒绝。甲公司遂出售该房屋,丙通知了乙公司,乙公司表示不购买,甲公司于2012年9月将该房屋出售个诶丙公司,并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

  要求: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租赁合同约定的25年租期效力如何?简要说明理由。

  (2)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乙公司拆除休息室及设施?建议说明理由。

  (3)甲公司将房屋出售给丙公司后,租赁合同是否继续有效?简要说明理由。

  【环球网校参考答案】

  (1)租赁合同约定25年租期,只有20年的部分有限,剩余5年无效。根据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拆除休息室及设施。根据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根据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教材p304)
 

  相关阅读>>2015年中级会计师成绩查询时间

  2015年10月30日前,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

  合格标准:中级会计师各科目试卷满分为100分,历年考试分数线均为60分,预计今年变化不大应为为60分。

  成绩有效期:参加中级职称的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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