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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5年中级会计师考试时间为9月12日-13日,目前中级会计师准考证各省正在进行打印中,考生可进入中级会计师频道详细查看,临近考试,环球网校整理发布“2015年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法》第三章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将2015年中级会计师考试中涉及到的考点“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进行讲解,下面是提供的中级会计师考试中会涉及的《中级经济法》考点,现整理如下,供中级会计职称考生学习经济法。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是指个人独资企业终止活动使其民事主体资格消灭的行为。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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