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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南通人事考试网发布:关于领取2015年度造价师合格证书的通知,请看详细内容。
查看汇总:江苏2015年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时间汇总
关于领取2015年度造价师合格证书的通知
领证要求:
1.证书发放时间:2016年6月13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证书发放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服务大厅3楼E074窗口,各县、市(区)不设发放点。
3.证书必须由证书持有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如需代领,代领人必须带本人身份证和证书持有人身份证原件方可领取。其余如单位介绍信、委托书等均不可领取。
4.考生尽量要在以上指定时间内按规定要求领取。
5.为方便考生证书领取,中心特开展证书寄送服务。邮递费用:15元(含3元电子返单费用,中国邮政在收件人签收后,将签收单扫描发送给我中心,以便中心归档备查。)本着安全第一、考生自愿的原则,考生如需证书寄送服务,请于6月14日前将以下信息发送至ntzsff@163.com,届时中心将集中安排寄送。 1.考生本人姓名。 2.考生本人身份证号。 3.参加考试时间。 4.参加考试的名称。 5.收件人详细地址及邮编。 6.收件人手机号。(如果考生本人无法直接签收,请注明委托收件人的姓名、电话和身份证号,但中心在填写寄送单时填写的仍然是考生本人姓名,被委托收件人不得私拆信件。)
注意事项: 1.证书寄送服务只限江苏省范围内。(省外EMS服务标准不一,部分地区不能寄达。) 2.证书在寄送过程中如发生丢失,考生可根据邮政特快寄递服务的相关条例与江苏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协商处理,中心不承担连带责任。
特别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他人邮件。” 第七十一条规定:“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八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百五十二条(侵犯通信自由罪)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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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5年造价工程师考试证书领取已经开始,请大家关注各地人事考试网站或环球网校造价工程师考试频道证书领取栏目,敬请持续关注。
造价工程师考试通过以后,请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各报名点办理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领取方式:
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
他人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个别省禁止他人代领);
单位代领:须提供单位介绍信,介绍人身份证原件。
携带资料:
领取须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免冠证件照片若干张。
准考证原件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一式三份;
毕业证书原件;
免试条件的考生,还需提供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原件;
若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证件(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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