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析与参考答案 1.资质审查的内容包括: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情况,设备和其他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从业人员状况;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招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如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体系认证书及法人代表证明和法人委托书等。 2.合同法明确规定,主体工程不得分包。故A公司的做法不妥,因锅炉安装属主体工程。 3.根据国家《电力法》规定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者均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协助业主向当地电业部门申报用电方案。而A公司仅向业主提交了55kW临时用电计划,既未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更未经当地电业部门审批即开始临时用电的施工,违反了电力法的规定。 4.第一次提出的索赔成立。理由是:遇到地下古墓和文物引起的停工应视为业主的风险,而非A公司的责任;因此业主应承担支付A公司(含B公司)停工时的经济损失及工期延误的责任。第二次提出的索赔不能成立。理由是:’B公司施工用的施工机具是A公司提供的,吊车未能按时进场,造成工期延误属总包A公司的原因,与业主无关. B公司可向A公司进行工期和费用索赔。第三次提出的工期索赔成立,费用索赔不成立。 理由是: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的费用损失各自承担,工期可顺延。 5.根据(4)答案描述的理由和结果,A公司可向业主索赔的工期是:20+3=23(天); 索赔的费用是:5万元(A公司)+5万元(B公司)=1聽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