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质审查的内容:
1) 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资质文件;
2) 企业技术、管理人员的素质及工人操作技术水平;
3) 施工设备装备情况;
4) 财务资金状况;
5) 近几年承担类似工程的情况和经验;
6) 企业的社会信誉等。聽
(2)履约保证金与预付款的区别
1) 两者目的不同。履约保证金是为了证明合同的成立和确保合同的履行;而预付款是为了解决承包商进入现场的各项施工准备和材料、设备采购中的资金问题。
2) 性质不同。履约保证金是担保形式,是法律行为;而预付款是合同双方约定的行为,不是法律行为,而是一种惯例。
3) 处理方式不同。履约保证金视合同履行情况有不同的法律后果:合同按约定正常履行,则履约保证金到期返还;合同不履行,双方都无过错,履约保证金返还;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 视情节轻重,对方可扣留相应的履约保证金;收取履约保证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聽
(3)判定索赔成立,应具备的条件
1) 承包商遭受到了实际损失或损害;
2) 损失不是因承包商的过错造成;
3) 损害也不是承包商承担的危险造成的;
4) 承包商遭受了损失或损害,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时限内提出。聽
(4)二次索赔申请能否成立
1) 对第一次提出的索赔:
① 判定第一次索赔成立。因为a、遇到地下古墓和文物时的停工应视为业主应承担的风险,不属于承包商的责任,故延误工期,工期索赔的理由成立;b、承包商及时提供了施工记录和有关资料;c、承包商及时提出了索赔申请。
② 延误的天数,应由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审核。
③ 承包商等待签发工期变更指令。
2) 对第二次提出的索赔:
① 判定第二次提出的索赔不能成立。因为在施工过程中,需安装吊车吊装工艺设备,是施工企业应该预见到的问题,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由承包商自己承担责任,索赔没有正当理由。
②承包商送出索赔申请后,28天内可接到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