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7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已经结束,对于2017年一建考生来说是漫漫考试路的一个小终点,但对2018年一级建造师考生来说却意味着废寝忘食生活的开始,优秀的人已经开始备考了,想要报考一建的考试一定要跟紧小编脚步尽快进入2018一建备考状态。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2018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工程建设标准。
2018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工程建设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
一、工程建设国家标准:
强制性标准――通用的、重要的GB
推荐性标准――其他的
国家标准实施后5年进行1次复审――行业标准也是5年
二、工程建设行业标准
1.没有国家标准――需要在全国统一的技术要求――制定行业标准――有国家即废止
2.制定行业标准的(略)
3.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推荐性两个标准
属于强制性标准范畴的(了解)
4.行业标准实施后――根据需要――批准部门适时复审――5年复审1次
5.地方标准不得与国家、行业标准相悖――相悖的自动废止
6.国家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或行业的标准――企业内部适用
7.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推荐性标准自愿实施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规定
一、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实施强制性标准的法律规定
1.监理人员认为工程――不符合设计、施工、合同的――有权要求施工企业改正
2.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质量标准、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应报告建设单位
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实施
拟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做法:
1)拟采用单位组织技术论证2)报批准标准的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审定
三、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检查
1.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管机构――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监督检查采取的方式:重点检查、抽查、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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