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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师职改办、考试管理机构、兵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8]7号)文件精神,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定于2009年5月9日~12日举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按附件一执行;
(2)不具备“附件一”所规定学历的申报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b.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本人的《一级建筑师职业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按附件一执行;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人员,可以申报考试;
3、不具备“附件一”所规定学历的申报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⑵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二、按照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自2008年起,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再连续8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三、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办法
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根据报名条件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的“网上报名”窗口,填写相关考试信息并打印《报名申请表》(A4纸),到各相应的考试报名点确认交费。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3月5日-3月25日
现场确认及缴费时间:2009年3月23日-3月25日(每天上午10:30-1:30 下午3:30-5:30)
(三)报名确认地点
报名确认按照属地化方式管理,考生可以就近选择,各报名确认点的地址及联系方式打印在《报名申请表》的上方。确认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考点设置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全兵团设置一个考点,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准考证打印
考试《准考证》由考生在考试前15天内自行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打印合格的《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六、成绩查询
考试后两个月考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成绩查询”窗口自行查询及打印《成绩单》。
七、收费标准: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1998]12 号文件规定:一级注册建筑师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人每门30元;全科共计31门,其中:建筑设计(知识题)4门,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1门,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知识题)1门,场地设计(作图题)4门,建筑结构4门,建筑材料与构造3门,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3门,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6门,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5门。
二级注册建筑师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人每门30元;全科共计16门,其中: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4门,建筑法规、经济与施工3门,建筑结构与设备3门,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6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