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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新的统计年、定报制度及统计分类标准上网发布
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及要求,日前,市统计局完成了2012年统计年报和2013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以及地方统计分类标准与代码的修订工作。新的年定报统计制度及统计分类标准已于近日在上海统计网上正式发布。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布置2012年统计年报和2013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国统字[2012]84号)文件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各省(区、市)统计局、调查总队2012年年报和2013年定期报表申报、审批有关要求的说明》,本市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对2012年统计年报和2013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作了修订。2012年,本市修订的年定报制度共25个,部分统计制度作了归并及调整。
为确保“一套表”及年定报工作顺利实施,本市已完成对地方统计分类标准与代码的修订,具体涉及统计管理单位名称与代码、区划名称与代码、商业中心区名称与代码、开发区(工业开发区、现代农业园区)名称与代码、都市型工业园区名称与代码等内容。其中,《统计管理单位名称与代码》为2012年年报开始使用的新的统计分类标准,它是统计上使用的主管单位名称与代码。原《主管部门(单位)名称与代码》自2012年年报起停用。
新的统计分类标准发布后,本市2012年统计年报、2013年统计定报以及各类调查中涉及的统计分类内容,均以发布的《上海市统计分类标准与代码(2012)》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