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贵州省统计局发布2026年高级统计师、正高级统计师职称申报和评审公告

贵州省统计局·2026-10-14 14:38:26浏览55 收藏11
摘要 10月13日,贵州省统计局发布了《贵州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贵州省高级统计师、正高级统计师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的公告》涉及相关评审范围、政策、继续教育和推荐申报评审安排。
贵州省统计局发布2026年高级统计师、正高级统计师职称申报和评审公告

10月13日,贵州省统计局发布了《贵州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贵州省高级统计师、正高级统计师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的公告》涉及相关评审范围、政策、继续教育和推荐申报评审安排。

通知详情如下:

2026贵州高级统计师职称评审

贵州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贵州省高级统计师、正高级统计师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的公告

各市(州)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安排,现就2026年度贵州省高级统计师、正高级统计师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取得全国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含达到单独划线地区合格标准),且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依据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等申报高级统计师职称评审。

(二)具有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与统计相近专业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依据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等申报正高级统计师职称评审。

二、评审范围及有关政策

(一)评审范围

高级统计师、正高级统计师评审范围为全省企、事业单位中符合《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统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171号)规定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正高级统计师评审需提供高级统计师证书。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在管理岗的事业单位人员、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可报名参加评审。

(二)有关政策

1.2026年申报统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任职年限(聘任时间)终算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2026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未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延聘(延退)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申报评审。

2.申报人以行业协会、学会等非政府奖项作为业绩或学术成果申报的,须提供获奖的相关支撑材料,并由相应的行业协会、学会的主管部门出具获奖层次证明,且获奖的业绩或学术成果不得低于评审条件规定的同类业绩、学术成果要求。

3.根据国家相关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及加快科研队伍建设要求,统计系列职称评审试行评聘分开,申报评审不受空岗限制。

4.正高级统计师申报实行代表性学术成果送审制,经政策性审查通过符合送评条件的,其代表性学术成果送相关专家进行盲评,专家评审意见作为职称评审重要评价依据。

三、继续教育学时及相关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时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在基层和民营经济组织工作以及申报“双定向”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5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申报人及用人单位要按照我省关于优化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有关事项要求,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内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及折算填报、审核工作,确保申报人符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申报人在申报前登录“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参加2026年公需科目学习测试。

四、推荐申报和评审安排

2026年全省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依托“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系统”)开展(职称系统登录入口网址https://rcrs.gzsrs.cn:9999/),不收取纸质资料。

(一)职称系统账号创建和关联

从即日起,申报人账号实行实人制管理,申报人可通过访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互联网官方网站→“专题专栏”→“贵州职称一站式办理”专栏→“职称系统入口”登录系统,进行用户账号的创建和关联。首次创建个人账号的,须注册账号并进行个人实人制验证,账号与用人单位绑定关联后方可办理职称申报业务;已有职称系统个人账号的,首次登录时须完善用户资料,并进行个人实人制验证,验证通过后可办理职称相关业务。

(二)提交申报材料(2026年12月3日17:00前)

本通知下发后即可登录职称系统维护本人信息、上传申报资料,为提交申报资料做好准备(申报材料上传清单参见附件1)。

申报人确认本人填写完成的申报系列、专业、层级、评审类型、申报类别等信息无误后,可点击“预约申报”,到规定时间系统会自动提交;也可于2026年12月1日8:00至12月3日17:00前手动申报。申报人未在指定时间段内提交申报材料的视为放弃申报,申报信息一经提交不能自行变更。

(三)用人单位资格审查、公示及材料流转(2026年12月4日9:00至2027年1月5日17:00前)

1.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根据《贵州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规则(试行)》(黔人社通〔2023〕50号),于个人申报截止时间后12日内在职称系统中完成申报人推荐。审查时应对申报材料(含政策性审查未通过后的补充材料)真实性、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发现填写错误、出现“学术风险预警”提示、其他不符合申报要求问题的,及时指导申报人进行补正,确保进入公示、推荐环节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完整、合规,补正后的申报材料不存在学术风险预警提示,或被风险预警提示但已进行风险排除,不影响推荐。

用人单位重点核实申报材料中以下内容:

(1)申报人学历、专业、任职年限、年度考核和继续教育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2)申报业绩成果、科研成果、学术成果是否真实有效;

(3)相关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获奖证书是否真实有效;

(4)申报本专业职称所必需的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是否真实、符合相关规定;

(5)申报类别选择是否正确(正评、转评、破格);

(6)评审类别选择是否正确(社会化评审等);

(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等是否真实有效。

2.公示推荐。用人单位启动公示程序前,申报材料可退回申报人调整补正。对符合申报条件并同意推荐送评的,在用人单位内部和职称系统中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用人单位启动公示程序后,职称系统对申报材料开启防篡改保护,申报材料全流程锁定流转。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反映的,及时进行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公示结束后,对资格审查和公示期间,涉及“风险提示”人员已排除风险不影响推荐的,出具书面说明(写清楚排除风险的具体做法和过程并加盖单位公章),会同申报材料在职称系统中上传推荐。本单位未被推荐的申报材料自动终止本年度申报。

3.材料流转。各流转单位收到申报评审材料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往下一环节推送。3个工作日内无推送操作的,系统将自动往下一环节流转。如流转单位认为需对申报材料进一步核实且3个工作日内无法完成的,可点击“暂缓流转”按钮,系统将关闭自动流转功能,由流转单位完成核实工作后及时手动流转。用人(委托)单位应及时查看职称系统,跟进后续工作,根据职称系统提示或反馈意见作出相应处理。用人单位应及时跟进推荐后续工作,保障申报人材料及时流转和送评。

(四)评委会收取流转材料截止时间(2027年1月5日17:00)

由贵州省统计局组建的贵州省统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线上收取有关单位推送流转的申报材料,线上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7年1月5日17:00。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材料推送流转,导致申报人材料不能及时送评的,责任由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推送的单位承担(申报流程见“附件2”)。

(五)评审费收取(2027年1月29日23:59)

按照《关于重新核定我省职称评审费的通知》(黔价行事字〔1998〕196号),高级统计师、正高级统计师的评审费为350元/人。评委会确认接收申报人职称申报材料后,系统将生成交费二维码,申报人在规定时限内扫码交费成功后,将收到省财政开具的非税票据短信,可按短信通知自行下载非税票据。缴费截止时间为2027年1月29日23:59前。申报人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放弃申报。

(六)政策性审查和答辩

政策性审查(初审)结果将于2027年3月5日前在职称系统和贵州省统计局官方网站公示,申报人员可用个人账号登录职称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通过公示公布的联系方式如实反映相关情况,对反映的问题经核实后,由评审机构做出相应处理。

评审采取现场答辩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办法,通过政策性审查的申报人员须到指定地点参加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提交代表作(正高级申报人)、未参加答辩的申报人,取消评审资格。

统计系列评审工作于2027年4月30日前全部完成,评审结果于线上评审工作结束后在职称系统及贵州省统计局官网进行公示。

(七)职称评审结果确认及存档

评审结果备案完成后,由评委会组建单位在职称系统中生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确认单”,按要求印发任职资格文件,生成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确认单”由用人单位或申报人本人领取,经用人单位盖章确认后存入个人档案。职称证书由申报人在职称系统内自行下载打印。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职称的相关业绩、学术成果等材料必须是任现任职资格期间形成的,现任职资格以前的材料不需提供。

(二)用人单位、申报人在申报评审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单位公示、申报人和推荐单位承诺制度,未按要求公示和签署承诺书的申报人和单位,其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三)申报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属实的,政策性审查通过的取消参评资格,评审通过的取消任职资格。从认定之日起记入信息系统诚信档案库,认定之日后的3个职称评审年度内不得申报职称,并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申报人员及推荐、审核单位责任。

(四)职称工作相关评审条件、职称政策、问题解答和职称系统操作指南等,可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互联网官方网站“专题专栏”中“贵州职称一站式办理”专栏查阅。

(五)需要委托评审的,按《贵州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规则(试行)》第十九条办理。

(六)其他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2026年贵州省统计系列职称申报材料上传清单及要求

2.统计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流程图

贵州省统计局

2026年10月12日

(评委会组建单位贵州省统计局咨询电话:0851-86892136) 

附件1

2026年度贵州省统计系列职称申报材料上传清单及要求

一、申报人申报材料上传清单及须确认的信息

申报材料按照系统指引逐项填写、勾选。所有上传申报资料按照以下清单名目统一扫描为独立的PDF格式文件,并完成相应文件名命名(命名格式为:姓名+证书名称或材料名称+序号,如XXX学历证1,XXX年度考核表1,XXX学术成果1),所有材料每页分辨率不得低于150DPI,每名申报人员申报材料上传附件总容量为高级职称150MB、中级职称80MB、初级职称30MB。如上传材料不能体现本人完整业绩的,可上传重要节选。评委会认为确有必要要求申报人提供原件的,申报人应配合。系统严禁填写上传涉密文件(如确需提供涉密申报材料的,请在提交申报材料前联系评委会组建单位)。

参考:按黑白扫描A4页面为PDF文件,单页大小为50KB;按彩色扫描A4页面为PDF文件,单页大小为400KB。建议各申报人上传材料页数不宜过多,尽量上传关键信息,方便专家查阅。

上传资料具体清单及须阅知的信息如下:

(一)个人基础信息板块

1.职称证书板块:上传彩色扫描的职称纸质证书,或已取得电子职称证书的,直接引用系统已有的电子职称证书。

2.职业资格板块:上传彩色扫描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已取得二建、二造、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电子证书的,直接引用系统已有证书。

3.申报信息(重要信息)板块:请认真阅读了解,评委会开展职称评审相关信息(包括材料接收、缴费截止时间、咨询电话等关键信息)会集中在此板块展示。

4.聘任信息板块:请提供本人所在单位提供的聘任资料(彩色扫描,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请提供聘任证或聘任文件,企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请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聘用证明材料)。

(二)年度考核板块(可黑白扫描)

提供本人取得现任职称以来考核情况。其中,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请提供单位年度考核表(2026年度考核表可不提供);企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如无年度考核表的,可提供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证明。

(三)教育经历板块(彩色扫描上传)

按类型选择本人的学历学位类型,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学历或学位证书。请确保必填项信息准确,以免后期学历验证出现不一致情况。

(四)继续教育板块

该板块信息不可填写维护,从首页继续教育管理模块进入维护。该板块有三种获取渠道,一是在公需科目教育平台学习完成的,系统直接提取,不需要申报人提供。二是参加全流程规范管理的继续教育,信息由继续教育承办单位提供,自动计入申报人信息,不需要申报人提供。三是申报人自行参加学习的或其他可计入继续教育的,自行登记填写。

(五)工作经历板块

请填写本人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经历,逐段填写。佐证材料请提供该工作期间的任命、调动文件或聘用劳动合同等。

(六)社保缴纳板块

该板块不需要填写信息,由系统自动获取。如申报人认为系统提取的信息不够准确,可自行补充相关证明材料。

(七)业绩成果及学术成果板块

根据评审条件的要求在对应板块填写。如工程系列按评审条件要求,将成果分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两大类;高等学校教师、中小学教师等系列则没有区分。简而言之,对照系统提供的评审条件,结合本人实际,选择对应的模块填写即可。

1.提供业绩为奖项的,请提供以下材料:

(1)证书页(单独扫描上传);

(2)获奖文件(单独扫描上传);

(3)行业协会、学会等非政府奖项请提供支撑材料(单独扫描上传)。

2.提供业绩为项目的,请按要求认真填写,提供真实信息。如为工程项目的,请提供项目编号,供后期核验使用。评审条件可使用横向项目的,需提供项目合同书(协议书)和项目资金银行进账单及资金使用明细表并加盖单位财务章等材料。其他评委会有具体要求的,按评委会发布的工作提示要求提供。

3.论文、专利、著作等成果

(1)封面彩色扫描,正文可黑白扫描;

(2)论文、著作等已正式发表的学术成果,除成果内容外,封面、目录、版权页等内容,必须扫描包含在内。在SCI、EI发表的论文请提供资质部门出具的检索证明。对于已发表的专著或学术著作,除需展示用于评审的正式内容外,专著或著作的封面、目录、版权页、内容简介、出版社出具的个人数字证明,必须扫描包含在内。申报人应准确填写CN、ISSN号等信息,以免提供错误信息影响后续核验和评审。

(3)每项专利PDF文件必须包含:专利证书、专利说明书和附图、授予专利决定公告文件、专利登记簿副本及专利登记簿副本附页(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下载路径:首页选择“服务”-政务服务平台-专利业务办理-专利事务服务-选择“证明文件和文件副本”栏目下载)。

特别提醒,申报人用于申报职称的业绩遵循“一事不二用”原则。如某项科研项目获奖,使用奖项模块填写后,就不要再使用科研项目模块填写;获一项业绩获多个奖项的,使用最高奖项即可。同一业绩多次提供既加重本人填报负担,又影响政策性审查效率。

(八)正高级代表作板块

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员,需按相关规定,提交本人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第一责任者完成的标志性业绩或学术成果作为本人“代表作”进行盲评,提交的“代表作”应不含单位、个人等信息,代表作请提供doc格式文件。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上传清单及要求(请申报人提醒用人单位按时履行)

所在单位须及时按程序对本单位申报人提交的评审材料予以审核、公示,公示期满后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同时须出具以下材料,逐项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系统相应位置(PDF格式,每页分辨率不得低于150DPI),并完成相应文件名命名(命名格式为:年度+单位名称+材料名称+序号,如2026年XX单位公示情况表)。

1.单位公示情况表;

2.单位公示情况说明;

3.单位推荐承诺书;

4.其他申报人所在单位认为有必要上传的资料。

5.事业单位请提供加盖人社部门事业单位管理部门的《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备案汇总表》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

特别说明,如系统出现“学术风险预警”提示,用人单位须对提示问题进行排除,并书面说明(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至系统。

注意:贵州省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通过线上开展,不收取任何纸质资料,未按通知要求在职称系统内提交材料的,评审委员会可不予采纳。

附件2

贵州省统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流程图.docx

附件查看链接:https://stjj.guizhou.gov.cn/xwzx/tzgg/202610/t20261013_90984611.html

2027年高级统计师报考指南

1.2027统计师考试什么时候报名?参考往年大概在几月?

统计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各省时间略有差别,但整体窗口比较集中。以2026年为例,国家统计局在4月10日发布报名温馨提示,各地报名从4月10日持续到4月30日前后。关键时间节点对比如下:

项目

2026 年实际安排

2027 年预测(参考规律)

考试时间

2026 年 6 月 28 日(周日)

预计 2027 年 6 月下旬周日

报名时间

2026 年 4 月 10 日至 4 月 30 日

预计 2027 年 4 月上中旬

报名平台

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服务平台

预计不变

成绩查询

2026 年 8 月下旬开通

预计 2027 年 8 月下旬

按这个规律,2027年报名大概率在4月启动,各省具体起止日期会有几天差异,建议3月底就开始留意本省统计局或人事考试网通知,不要错过报名窗口。

为了避免大家错过2027各省统计师报名时间,小编建议各位考生可填写文章上方的【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届时我们会及时提醒2027年统计师报名时间、缴费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及考试时间等。

免费收藏>>2027年全国各省统计师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汇总,我们将及时根据各省官方通知为大家更新。

2.高级统计师报考条件

(1)、 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符合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至2027年12月31日。

(2)、 学历与资历条件(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统计相关工作满10年。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统计相关工作满5年。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统计相关工作满2年。

(3)、 跨专业/跨资格条件(需满足对应学历的年限要求)

其他中级职称:取得经济、会计、审计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与统计相近专业中级职称,可依据上述学历资历和业绩条件,报名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其他副高级以上职称:具有其他系列副高级以上职称,从事统计相关工作满2年,可视为符合上述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相关职业资格:取得准精算师职业资格证书(对应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或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对应初级/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符合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的,可报名高一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4)、 特殊人群条件

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直接填报;持港澳台地区或外国高等学校学历/学位的,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在省内工作地或居住地就近报名。

应届毕业生:可凭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作为符合相应学历条件,报名当年度考试(领取证书时需补充提交学历学位证书)。

点击进入>>统计师报考资格查询,即可查看自己的学历、专业、工作年限等是否符合报考要求。

3、高级统计师考试科目及合格标准

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仅设1个科目,为《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试卷题型:全部为主观大题(包含案例分析题、简答题等,有必答和选答题之分)。

试卷满分:150分。

合格标准

全国合格标准:90分(即满分的60%)。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的考生,由全国统计考办统一核发“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成绩合格证”,该合格证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可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高级统计师职称评审。

地区合格标准(省线):部分省份会根据本地区人才需求状况,划定省内合格标准(例如部分省份划定为80分)。达到省线标准的考生,通常只能用于本省当年度的职称评审,具体标准以各省当年发布的官方通知为准。

     
     
     
     
     

📕免费查看>>【2027备考指导课】或【在线题库】免费练习

以下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统计师考试的各类精华资料,点击以下图片即可免费获取:

2026统计师备考资料

可点击下图进入免费统计师【在线题库】,供各位考生进行刷题备考哦!在线题库包括初、中级全部考试科目的练习试题,点击切换,即可选择不同级别和科目。

2026统计师在线题库

以上是“贵州省统计局发布2026年高级统计师、正高级统计师职称申报和评审公告”的全部内容.点击文末【免费下载】可获取统计师备考精华资料,预祝大家顺利拿证!

展开剩余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 注册 | 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