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国
没收违法所得
通报批评
责令限期缴纳应当上缴的款项
警告
审计机关,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区别情况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1)责令限期缴纳应当上缴的款项;
(2)责令限期退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
(3)责令限期退还违法所得;
(4)责令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其他处理措施。
并可以依法给予处罚,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依法采取的其他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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