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市区的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 2025 年 12 月转让一栋已使用过 10 年的办公楼,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上注明含税转让收入 600 万元(该企业选择简易计税办法计税)。该办公楼购置原价为 280 万元,已计提折旧 120 万元。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该办公楼的重置成本价为 700 万元,成新度折扣率为 6 成,可以扣除的与该房产转让有关的税金为 2.13 万元。则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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