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木材木器加工、制造,主要产品包括实木家具、实木地板、各类木质板材等。所有产品适用13%增值税税率,实木地板的消费税税率为5%。2022年4月部分生产经营信息如下:

(1)从某林厂采购一批原木,取得林场开具的原木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买价为500万元,采购生产用锯条、钉子、油漆等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30万元;支付以上采购业务的运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8万元,支付以上采购货物的装卸费2万元,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租入一栋房产用于销售部办公,支付该房产租金取得出租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22万

元。除装卸费以外,以上票据均合规并已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用途确认,所采购原木和锯条、钉子、油漆等原材料截至月末尚未领用。

(2)直接收款方式销售实木家具一批,收到销售货款价税合计140万元。委托代销方式销售家具,本月发出家具一批,合同约定含税售价为50万元,截至月末尚未开具发票。

(3)采用赊销方式销售实木地板一批,货款金额为150万元,合同约定收款日期为2022年6月1日,实木地板已发出,款项尚未收到,发票亦未开具。甲公司于2022年1月采用赊销方式销售实木地板一批,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2022年3月20日,货款金额为90万元,截至2022年4月末款项尚未收到,发票亦未开具。以上金额均为价税合计数。

(4)受托为客户乙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实木地板一批,已知甲公司未销售过相同型号的实木地板,乙公司提供的原木板材价格为20万元,甲公司收取的加工费为8万元。该地板于当月完工全部交付乙公司。以上金额均为不含税价。

(5)生产车间装修领用自产的实木地板,按照当月相同型号实木地板的不含税销售价格计算为12万元。

(6)假定甲公司2019年3月期末留抵税额为11万元,2022年4月份期初留抵税额20万元。甲公司不属于先进制造业,在小微企业和制造业加大留抵退税力度的政策(以下简称留抵退税新政)施行的情况下,假如甲公司符合退还增量留抵退税的全部条件,进项构成比例为55%。

(7)甲公司因业务开展需要接受劳务派遣,假设总支出为90万元,其中派遣人员的工资、社保费80万元。劳务派遣公司X(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服务及管理费10万元。以上支出有两种模式,一是甲公司自行向劳务派遣人员支付工资和社保费,向X公司支付服务及管理费;二是甲公司将以上费用全部支付给X公司,X公司选择差额纳税,以上金额均为价税合计数。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第1题
未知题型

查看答案
答案
正确答案:
解析
历年真题
资料下载

注册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