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一定条件的税务师事务所可以担任税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这些条件包括( )。
由税务师或者税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发起设立
前3年内未因涉税专业服务行为受到税务行政处罚
前4年内未因涉税专业服务行为受到税务行政处罚
法定代表人由税务师担任
税务师事务所成立满3年
符合以下条件的税务师事务所可以担任税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①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由税务师担任;②前3年内未因涉税专业服务行为受到税务行政处罚;③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一章-第四节-税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