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事务所采取合伙制或者有限责任制组织形式的,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具体条件包括( )。
有限责任制税务师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必须由税务师担任
合伙人或股东应由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担任,其中税务师占比应高于50%
税务师可同时在两家以上的税务师事务所担任股东
税务师事务所字号不得与已经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字号重复
律师可同时在两家以上的税务师事务所担任股东
选项A:有限责任制税务师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必须由股东担任,并不强调税务师。选项CE: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不得同时在两家以上的税务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股东或者从业。
第一章-第四节-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条件